2024年湖北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工作(含2023年至2024年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峡植物园管理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毓秀路小学共12个事业单位岗位,共招聘1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旅(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改期间由现役干部转改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文职人员家属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属。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1号宜昌市征兵办(原桃花岭加油站)。
(三)考生携带《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3)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军批复、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步审查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或通过邮箱发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笔试成绩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通知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告。面试入围人员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2.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成绩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报考岗位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门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若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招聘的规定程序办理。
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评定、体检、考核的拟聘随军家属,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按要求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实名进行反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反映情况者。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随军家属,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报告,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新聘随军家属有关待遇、合同签订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6397595
监督电话:0717-6397116
附件:1-3
1.《2024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
2.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
3.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
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陕西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西安航天基地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唯一以航天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启动航天高技术引领高端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区,是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承载区。2010年6月26日,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初级中学、第十学校是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开办的高品质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校期间实习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xcaib.xa.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ideal.51job.com/htzj2024/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7:00。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需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网上报名需上传如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还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电子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
④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2.现场资格初审
(1)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9月23日17:00。
(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
(3)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请在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内下载并打印《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⑤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
以上②-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应携带指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本人确系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可由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手签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资格复审
由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统一公布。
(四)面试
面试公告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编制备案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发放一定补贴。
五、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服务年限要求。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
(五)咨询电话:029-88416622转703
咨询时间:2024年9月11日起09:00-12:00,14:00-17:00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事业单位引才招聘1938人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3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9/c01_1009461.shtml
3.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kzMjQzNDgxMw==&subscene=0#wechat_redirec
4.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网信哈尔滨”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zNDgzMTg4NQ==&scene=124#wechat_redirect
5.哈尔滨市总工会网址:
https://www.hrbgh.org/#/home
6.哈尔滨学院网址:http://www.hrbu.edu.cn
7.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网址:http://www.hrbzy.edu.cn/
8.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s://www.hayouzhuan.org.cn/
9.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s://www.hrbeduy.com
10.哈尔滨市体育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8181/bmzfxxgk_fdzt.shtml
11.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683/bmzfxxgk_zn.shtml
12.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437/bmzfxxgk_fdzt.shtml
13.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375/bmzfxxgk_fdzt.shtml?tab=4a50d418e878442dbb0300bea168e5f3
14.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15.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网址:https://www.hrbldjsxy.org.cn/
16.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哈尔滨蓝网)网址:https://www.hrbtv.net/
17.道里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l.gov.cn/
18.道外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w.gov.cn/
19.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
20.香坊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xf.gov.cn/
21.平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pf.gov.cn/
22.松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23.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ulan.gov.cn
24.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25.双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sc.gov.cn
26.尚志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27.五常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ljwch.gov.cn/
28.巴彦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ayan.gov.cn
29.木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ulan.gov.cn
30.通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tonghe.gov.cn/
31.依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l.gov.cn/
32.宾 县人民政府网址: www.chinabx.gov.cn
33.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34.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anshou.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9月1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8.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9.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以及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市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区县人社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或通知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岗位限定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可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网上或现场报名时,每个市直部门或区县(市)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要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有自主招聘权限)、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3.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可采取网上或现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方式、时间、地点等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招聘博士毕业生或2024年、2025年硕士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划定成绩合格线;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县(市)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乡(镇)级事业单位招聘2024年、2025年本科学历毕业生开考比例可高于1:1;除此外,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本次引才招聘的相应比例(以下简称相应比例)。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仍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所有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5.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各相关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6.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按照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通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政策咨询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6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4091293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8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17689、87085520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36794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20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7725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8020325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35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95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689859、85695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0451-53969302
(2)哈尔滨市第二医院:0451-55601210
(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0451-85731456
(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0451-88029907
(5)哈尔滨市第五医院:0451-88626608
(6)哈尔滨市第六医院:0451-58767618
(7)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0451-84886728
(8)哈尔滨市胸科医院:0451-55604006
(9)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0451-82426085
(10)哈尔滨市口腔医院:0451-84664698
(11)哈尔滨市眼科医院:0451-56180511
(12)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市血液中心:0451-84664698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091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026
15.道里区:0451-84541404
16.道外区:0451-88985908
17.南岗区:0451-82766260
18.香坊区:0451-51895791
19.平房区:0451-86509377
20.松北区:
(1)松北区委党校:0451-88105656
(2)松北区卫生健康局:0451-84090484
(3)松北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所属事业单位:0451-88108126
21.呼兰区:0451-57355195
22.阿城区:0451-56567070
23.双城区:0451-53113906
24.尚志市:0451-56757572
25.五常市:0451-53545166
26.巴彦县:0451-56058531
27.木兰县:0451-57085017
28.通河县:0451-57422408
29.依兰县:0451-57229300
30.宾 县:0451-57913779
31.方正县:0451-57116059
32.延寿县:0451-53018270
(二)考试
招聘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考核(面谈),也可在“丁香人才周”引才活动当天进行现场招聘、直接考核(面谈),考核(面谈)合格者,现场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后置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面试(实操);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可直接面试(实操)。当免予笔试或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除此外,一般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式以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发布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未设置笔试环节直接面试或考核的,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限定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设置笔试环节的,可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相应比例。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公布总成绩
(1)设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2)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2025年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4年毕业生如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如未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应邀请同级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1.哈尔滨市国家保密局:0451—87173951
2.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7173342
3.哈尔滨市总工会:0451-87657665
4.哈尔滨学院:0451-86601173
5.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0451-86668916
6.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451-87900593
7.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9312
8.哈尔滨市体育局:0451-87800339
9.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50
10.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70
1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383105
12.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1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0451-85911190
14.哈尔滨广播电视台:0451-87996263
15.道里区:0451-84517678
16.道外区:0451-88982954
17.南岗区:0451-82705754
18.香坊区:0451-51895790
19.平房区:0451-86501475
20.松北区:0451-84090990
21.呼兰区:0451-56207722
22.阿城区:0451-53727761
23.双城区:0451-53113916
24.尚志市:0451-53323393
25.五常市:0451-53531001
26.巴彦县:0451-57513633
27.木兰县:0451-57082728
28.通河县:0451-57422347
29.依兰县:0451-57238104
30.宾 县:0451-57907428
31.方正县:0451-57116213
32.延寿县:0451-53028655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引进公告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和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五、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对报名参加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或繁昌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等考试,已书面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并知晓无故缺考后果,仍无故缺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繁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