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肇庆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高新区决定组织区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播电视中心等24个事业单位52个岗位共拟招聘6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二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三是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2.往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
 
3.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8:30至2024年9月20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2024年肇庆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自行下载《2024年肇庆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初步审核。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网络系统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再另行通知。
 
3.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人员根据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名需提交报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扫描在A4纸的同一面);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还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
 
4.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需提供);
 
5.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
 
6.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可加5分。报名时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在招聘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7.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4.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的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必须提供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行政介绍信),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签章的社保缴费凭证或工资支付凭证等足以证明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6.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必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证明。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此次笔试由2024年肇庆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不设笔试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2.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三类。
 
A类为管理岗位和非卫生、非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B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C类为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3)考生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考试办公室统一划定。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由考试办公室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牵头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共同实施。除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即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包含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部分)进行面试外,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需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资格复审由相关招聘单位通过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下同),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考生必须提供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签章的社保缴费凭证或工资支付凭证等足以证明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6)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必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考试办公室和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相关部门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要求等事项将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上述情况还不能确定名次,则另行组织面试。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以另行通知为准)。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现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相关信息将相应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该网站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同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通畅,方便必要时沟通联系。
 
4.本次招聘中如有考生及相关人员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3646210。
 
 
 
 
 
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9月7日

2024年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984年9月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政策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有关标准兑现。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复审具体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到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
 
  ③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高级职称人员携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的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灵活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拟聘岗位考生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对成绩并列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加试成绩为加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加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成绩高低排名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体检在省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审核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0931-8258492周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保税区贵清山路4337号监督电话:0931-6535604
 
  报名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湖北枣阳市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毕业生招聘9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枣机编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枣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面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枣阳市鹿头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熊集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平林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七方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琚湾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1名、枣阳市环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1名、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名、枣阳市邢川水库服务中心1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枣阳市服务期满未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枣阳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等次以“三支一扶”办考核结果为准。
 
  8.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
 
  聘用的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聘用程序的相关信息均在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各位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
 
  1.市人社局事业股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报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2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205室(人民路41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枣阳市2024年公开专项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1:1.5,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密封并由纪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三)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卫生系统岗位限医学专业选岗。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将实行岗位责任制,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实行问责。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枣阳人事考试院,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考核聘用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枣阳人事考试网查询。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