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吕梁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4〕29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人,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只需取得毕业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2.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
 
  (1)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内未落实工
 
  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2022年6月1日以后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报考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人员;
 
  (5)其他符合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l)。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26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309室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6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逾期不再进行)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别人进行代审查,须出具双方签名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携带纸质材料。所需材料如下(请按顺序排好):
 
  1.从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的《吕梁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及所用照片均需同网上报名一致);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笔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同一岗位的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委托省卫健委人才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内容、具体要求及成绩查询详见《山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形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于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公布。
 
  3.岗位补招
 
  综合成绩公布后,在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发布岗位补招公告并对报考本市岗位的未入围考生进行补招。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
 
  140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吕梁市人社局备案,并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委有关部门。
 
  政策咨询:0358-8224612
 
  监督电话:0358-823262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是省属公立、山东省首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经省政府批准以医院为依托建设成立了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公益、保健、预防、康复等为一体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眼科与视光区域中心。先后被批准为首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高水平重点学科、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分中心、国家中西医结合眼视光与近视防控国际合作基地、山东省眼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专家单位,是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眼科分会副会长、国家卫生健康委防盲专家指导组副组长、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眼科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医学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医师协会副会长单位,是白内障、眼底病、眼视光全国十大技术培训中心,是山东省防盲治盲办公室、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山东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与近视防控研究院挂靠单位。
 
  医院坚持走“科技兴医”的道路,在大脑科学、人工智能、神经眼科学、视光学、免疫和炎症性眼病、白内障、眼底病等前沿科学领域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先后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8项,其中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卫健委行业科研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24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课题45项,在Lancet等权威SCI期刊及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国家、省部局级科技成果奖励38项次。被评审为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眼视光与青少年视力低下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中西医结合眼科与视光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视觉科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是国内外知名的眼视光高等教育机构,2005年开设我国中医药院校首家和山东省首家眼视光学本科专业,2006年被批准为眼科学硕士、博士培养单位和眼科博士后流动站,2013年开设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方向)特色班,2015年凭借雄厚的综合办学实力在众多医学院校中脱颖而出,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特控“眼视光医学专业”。目前已建立起本、硕、博三级人才培养体系,是我国眼科与视光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最健全的医学院校之一,本科招生规模全国第一。
 
  医教研防协同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为未来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山东省眼科与视光医教研发中心”已获得批准为市政府2019、2020年重点项目,并入驻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2022年8月,山东中医药大学国际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师生已搬迁入驻,临床教学医院工程预计于2024年投入使用,这必将为国际眼科医疗及教育事业搭建更广阔的平台,打造健康中国齐鲁品牌,积极服务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济南的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医院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政策规定和医院实际,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薪资福利条件,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在临床技能提升、科研平台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具体较强的竞争力,为广大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与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高级岗位1人,中级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8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应聘的2024年毕业生须能按时毕业,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https://www.sdutcm.edu.cn)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23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9月12日11:00-9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报考岗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的方式命名,例如“眼科医师+张三+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眼科学方向)+XX大学”。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LE版);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奖励、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7)其他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模版见附件5);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二)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医院提供人才津贴及科研启动资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翟老师
 
  咨询电话:0531-58859682
 
  监督电话:0531-58859637
 
  电子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
 
  七、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教辅人员(小学语文)1人
 
岗位二:教辅人员(小学音乐)1人
 
岗位三:教辅人员(小学信息科技)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音乐:艺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信息科技: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老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教师资格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有意向报名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04765423@qq.com;
 
4.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6560905;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四、考录方式及待遇
 
1.学校审核个人简历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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