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2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1008个,计划招聘教师2289名。市、县(市、区)招聘情况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9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05名);

  桂林市临桂区中小学校:招聘32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99名);

  桂林市象山区中小学校:招聘2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秀峰区中小学校:招聘3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1名);

  桂林市叠彩区中小学校:招聘3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七星区中小学校:招聘4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校:招聘1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名);

  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校:招聘124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兴安县中小学校:招聘19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19名);

  桂林市永福县中小学校:招聘10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90名);

  桂林市阳朔县中小学校:招聘9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6名);

  桂林市灌阳县中小学校:招聘19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96名);

  桂林市龙胜县中小学校:招聘9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3名);

  桂林市资源县中小学校:招聘6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平乐县中小学校:招聘149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86名);

  桂林市荔浦市中小学校:招聘8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4名);

  桂林市恭城县中小学校:招聘27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全州县中小学校:招聘11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栏中注明使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0〕15号),在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直接考核办理入编手续。未作此说明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在报考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原则上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要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考取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材料,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报考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四)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五)明确为招聘退役士兵和军嫂的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明确为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岗位,只限建档立卡贫困子女高校毕业生报考;

  (六)明确为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只限代课人员报考,条件可按相关规定适当放宽;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至2003年6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到40和45周岁以下(含40和45周岁);个别岗位因特殊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年龄可适当放宽,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设置。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被桂林市中小学校赴区内外高校双选会招聘签约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6)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与资格审查及缴费(6月28日—7月3日)

  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单位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要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8:00至7月2日17:3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市、县(区)教育局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6月28日10:00至7月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其中7月2日16:00前提交报名的必须在7月2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7月2日16:00后至17:30前提交报名的必须在7月2日18: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7月2日17:30至18: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建议考生尽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的处理。

  招聘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审查不严,造成一定影响的人员要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7月2日18:30。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3.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含报考有免笔试要求的岗位,若未达到笔试筛选要求按先交后退处理)应于6月28日至7月2日19:00期间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统一支付报考费(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审查通过就即时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为每人每科50元,2科共计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已缴报考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桂林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7月4日9:00至12: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后应在7月4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应于7月4日12:00前完成改报人员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4.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方法及时间

  报考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自行备好以用于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9日8:00—7月10日24:00。

  准考证是报考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771-3925092。

  5.开考比例

  除乡镇及以下招聘岗位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局书面函告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7月8日前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

  (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含免笔试的报考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21年7月17日在桂林教育局网公告栏上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

  实行严格资格复审制度。笔试结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对进入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局对进入各县区中小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含免笔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无误后的人员才能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21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报考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7月30日前)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县(区)中小学教师面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桂林市人才网站、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2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讲或试讲(说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开展。具体面试方式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六)考核(8月10日前)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职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属于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具体方式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公告);若面试成绩也一致的情况下,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需要到公安部门去查实)、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本辖区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准,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后因不予聘用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再次进行最后一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无教师资格人员可约定1年)。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2820034;电子邮箱:zglsjyjjjz@guilin.gov.cn。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0773-2823517

  临桂区教育局0773-5582025、5580901

  象山区教育局0773-2150555

  秀峰区教育局0773-2835332

  叠彩区教育局0773-8997096

  七星区教育局0773-2183606

  雁山区教育局0773-3552881

  灵川县教育局0773-6812234

  兴安县教育局0773-6098311、6228169

  永福县教育局0773-8516663

  灌阳县教育局0773-4215581

  阳朔县教育局0773-8886821、8811115

  龙胜县教育局0773-7516301

  资源县教育局0773-4315138

  平乐县教育局0773-7884174

  荔浦市教育局0773-7223922

  恭城县教育局0773-8216231

  全州县教育局0773-4819820

  (二)特别提示: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71-3925092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xls

  桂林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2021年玉林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10日讯: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为了确保办公室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主要协助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二)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18周岁(2003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19日)以上40周岁(198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19日)以下,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文秘专业、计算机专业等。

  (五)同等条件下,有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人大网、北流市政府门户网下载《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陵宁路0008号人大楼三楼人大办公室)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1张贴报名表);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有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供工作证明(证明须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核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应聘者提交的证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方式是使用电脑现场操作。主要测试电脑操作熟练程度,文字组织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办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人大办公楼公示栏张榜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北流市财政预算,月

  工资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23279(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6299108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北流市人大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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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招聘绿化养护协管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绿化养护协管员1名,从事协助绿化养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宁市青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工作人员,行政辅助岗岗位1名(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四)胜任绿化养护工作要求,有较强文字功底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专业:土建类、林学和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及技术类(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六)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七)年龄: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11月3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14楼1404室。

  (三)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2、网络报名: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517188270@qq.com。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条件的另行通知提交原件审核)。

  2、《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ipv6.dsjfzj.nanning.gov.cn/span>)。(网络报名人员参加现场笔试时需提交签字纸质版)。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成绩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工作。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南宁市青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所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联系电话:0771-58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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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南宁市青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2021年10月22日

2021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集中招聘183人公告

  灵山县隶属“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钦州市,位于钦州市的东北部。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灵山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灵政办发〔2019〕44号)、《灵山县企业高层次人才培育和引进暂行办法》(灵办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灵山县2021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83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71名、学校35名、卫生医疗机构63名、企业1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灵山县2021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的人员可不限毕业学校。

  (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的人员。

  (三)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5日后出生。

  (四)报考卫生医疗机构指定需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对毕业院校、年龄不作要求。

  (五)企业招聘对象以需求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

  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企业招聘岗位只面向灵山县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聘用人选。其中,本科生参加面试,硕士研究生以上直接参加考核。企业招聘的方式和程序由招聘企业自主决定。

  四、招聘安排

  (一)递交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和现场递交报名登记表,每人可选报3个意向岗位,网上和现场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021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集中招聘183人公告

  1.网上递交。

  参加高校现场招聘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的前一天,填写好《灵山县2021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发到相关单位,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的发送至灵山县委人才办电子邮箱lsxrck@163.ex1.http.80.qinzhou.ssl.6aas.cn,报考学校岗位的发送至灵山县教育局电子邮箱6428351rsgg@163.ex1.http.80.qinzhou.ssl.6aas.cn,报考卫生医疗机构岗位的发送至灵山县卫健局电子邮箱lswjjrsg@163.ex1.http.80.qinzhou.ssl.6aas.cn。报考企业的发相应企业邮箱。

  2.现场递交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学生证、“三方”就业协议书或成绩表(已毕业的携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在招聘当天现场递交报名登记表。

  (二)高校现场招聘

  根据岗位需求的专业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部分招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区内外高校参加现场双选会或举办专场宣讲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签订引进人才意向书等程序。现场招聘日程安排如下。

  

  以上日程安排的时间、地点如有更改,或新增高校现场招聘点,会提早在相应高校网站和校园发布,并电话通知已报名人员。

  五、享受待遇

  引进事业单位人才可享受灵山县引进人才的安家费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 标准如下:

  1.安家费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10万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5万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3万元。

  2.五年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

  3.在灵山本地首次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10万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6万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3万元。

  4.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本公告由灵山县委组织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灵山县相关单位联系:

  灵山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0777-6527158)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7-6886286)

  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7-6428351)

  灵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7-6883750)

  附件:

  2021年灵山县聚才灵山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提取码:4pjl)

  2021年灵山县聚才灵山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ug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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