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钦州灵山事业单位招363人公告

  

灵山县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准,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日-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未满新录用(或聘用)试用期的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三)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内;

  
(四)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必须为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灵山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本次招聘考试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19年5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一)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164个、名额254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60个、名额95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8个、名额14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及证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提交《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5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灵山县人才市场(灵山县县城江南路十里段363号,即灵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院内)

  
4.联系电话:0777-6519676、6886286。

  
(二)缴费标准

  
考试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50元(50元/科)。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制作和发放时间

  
《准考证》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考生参加考试时,若发现考生身份信息与准考证上个人信息、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如笔试准考证出现打印错误、信息模糊等问题,请及时与制作单位联系。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据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遗失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

  
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 类)或

  
综合应用能力(E 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具体岗位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详见《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和《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科目及内容》(附件2)。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规定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

  
比例方可开考。报考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的,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xls.gov.cn/)发布公告,通知报考者并退还报考者所交考试费(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弃权处理)。

  
5.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

  
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笔试成绩查询

  
2019年7月中下旬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报名地点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灵山县政府网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单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2019年8月10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⑴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⑵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19年7月26日前制订实际操作能

  
力测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

  
⑶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⑷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六、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1.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2.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加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和保障局审核。

  
3.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该岗位考核人选不受招聘名额与考生比例限制,多人具备同等条件报考同岗位的,通过考核择优聘用,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考核工作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工作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机关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公示、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本次招聘将按招聘单位指定的空缺岗位进行聘用,按岗定薪,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作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和了解灵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xls.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2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519676、6886286。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

  
本公告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2.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科目及内容

  
3.2019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广西药用植物园招聘61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广西分所)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89号,占地面积202公顷,创建于1959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从事药用动植物资源收集、保存、展示、科普教育,特色中药资源、民族药资源产品开发、中药材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与标准研究,中药材产品质量标准起草及检测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1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ww.gxhfpc.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yyzw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gxhfpc.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yyzw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7日至7月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或其他方式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科研行政区2号楼3楼人力资源部。

  
报名人员请登录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广西药用植物园官网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还需递交1寸近期免冠彩照用于办理准考证。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

  
应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者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承诺:不向考生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情况将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情况公布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7月12日。请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招聘岗位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比例,经请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17日。请报名人员自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科研行政区2号楼3楼人力资源部领取。

  
(三)笔试

  
(1)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7月15日前公布。

  
(2)笔试科目为综合性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3)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核算分数,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请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后调整,调整后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5)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将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官网上公布。

  
(6)笔试时间及地点以我单位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实行100分制记分。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外单位主管部门组成,其中招聘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程序结束,面试成绩当场即时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和广西药用植物园官网上公布成绩及排名。

  
(4)经核准降低面试比例或因应聘人员缺席未达面试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分数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分值,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我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五)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

  
考核工作由我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是对考核人选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可按照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面试和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选将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ww.gxhfpc.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yyzwy.com)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时间:待定。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614795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丹宇、沈瑗瑗

  
联系电话:0771-561022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药用植物园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2019年6月17日

  

2019年广西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9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厅各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报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准编制使用计划、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公开招聘计划,现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教育研究院、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广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教师培训中心(外语培训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均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匹配的选人标准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5。

2019年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招聘3人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基建工程)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专业技术能力强,熟练掌握基建工程管理或审计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知识,能熟练使用有关计算机软件;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9月1日(含当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2019年基建+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9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邮箱:gxnugkzp@163.com

  
联系电话:0773-3690076

  
联 系 人:

  
2.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报名者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并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提交求职材料。

  
求职材料包含:

  
《广西师范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及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主要业绩成果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复印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扫描件/复印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请将全部应聘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后,连同附件3一起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3.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符合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

  
通过笔试、面试和考核三个环节,考察应聘人员的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及综合能力。

  
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

  
(三)学校审定

  
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体检

  
拟聘人员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人事处负责人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入选者若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或在招聘过程中,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出现招聘人数增加,或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入围考核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上述公开招聘程序中相关环节的按弃权处理。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学校临时性聘用岗位,试用期6个月,聘期为5年,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校内在职人员发放。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备注:本次招聘各环节安排不再电话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主页有关招聘事项的通知。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基建工程)岗位招聘信息

  
2. 广西师范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

  
3. 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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