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天等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工资待遇
工资2080元/月(含五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邮箱tdxjt3521179@163.com(密码3521179),下载《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tdxjt@126.com。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5月24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给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审查,2日后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天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天等县城南办公区6栋5楼)。
(四)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城南办公区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联系电话:0771-3521179
天等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0日
广西崇左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告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简章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职能,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障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政府办招聘人数及要求
办公室综合岗位1名。
(1)年龄在20-35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办公室工作经历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大数据办招聘人数及要求
1.计算机技术人员1名。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计算机科学技术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管理经验者优先。
2.技术员2名。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电脑基本操作,责任心强,学习能力强,理工类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及参加过******功等组织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待遇与保障
(一)政府办公室临聘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办公室综合岗位人员每人每月2600元(含三险)。
2.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大数据办临聘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
(1)计算机技术人员每人每月2200元(含三险);
(2)技术人员每人每月2080元(含三险)
2.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6月22日;
(二)报名地点:
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9号政府楼三楼312室)
周末报名地点: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室(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9号政府楼三楼307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tdzfbzhg@163.com;
(五)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政府办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政府办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咨询电话:0771-3531067。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广西崇左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招聘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单位:
(一)技术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单位:小山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7.驻崇高校毕业生、崇左籍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二)报名方式:自行下载《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tdxtyjrswj128@163.com邮箱。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9月2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供给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查(材料也可以扫描发送到tdxtyjrswj128@163.com邮箱),2日内办公室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地址:天等县天等镇丽川路420号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办公室)
(四)面试:由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提供给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审)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四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委编办备案,一份存个人档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按天等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聘用工资标准,技术员月工资待遇为24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补贴)由县财政负责,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天等县天等镇丽川路420号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771-3522128
                        天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3日
广西崇左天等县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及人数
技术员岗位:1名(男女不限)。
招聘条件
(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址:天等县工商联办公室;(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009号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填写报名表格,附上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通过邮寄或电子扫描发送:TDGSL2006@163.com。
(四)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复印件各一份;
(五)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电子版后在报名截止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天等县工商联办公室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2日后办公室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六)面试:由县工商联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工商联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工商联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联系电话:0771—3530525。
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技术员岗位每人每月2400元(含三险)。
(二)社会保险待遇: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简章由县工商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