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招聘75人公告

  

2019年陆川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我县引才力度,根据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玉办发〔2017〕34号)以及陆川县委办公室、陆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川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陆办发〔2018〕3号)及《2019年陆川县引进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县于2019年7月中旬组织相关单位在陆川县城区举办陆川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及招聘方式

  
(一)现场招聘

  
时 间:2019年7月10日

  
地 点:陆川中学旧校区综合楼一楼会议室(温泉镇新洲南路116号)

  
(二)网上招聘

  
时 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地 点:网上受理。由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邮箱:lcrsjsyg7236082@163.com,联系电话:0775-7236082。

  
二、招聘单位、招聘对象、薪酬待遇

  
(一)招聘单位:陆川中学、陆川县实验中学、陆川县人民医院、陆川县中医院、陆川县妇幼保健院、陆川县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陆川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陆川县植保站等事业单位;陆川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陆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75名(学历专业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和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经招聘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单位性质及人员工资待遇:

  
1.招聘单位性质: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2.服务期限:工作满5年。

  
3.工资待遇(协议工资):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和有关协议落实待遇。

  
4.其他补贴:

  
(1)安家补贴。对全职引进到我县事业单位的博士和硕士分别给予每人每年税后安家补贴3万元、1.2万元,连续发放5年。

  
(2)住房补贴。对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第一年每人税后7万元,后四年每人每年税后2万元;硕士在陆川工作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税后3万元。全职引进到陆川县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工作,以及到陆川县落户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可享受一次性税后住房补贴。博士和硕士由用人单位或同级财政分别给予4万元、0.8万元的住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和硕士分别发放每人每月15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

  
(4)工作服务期不满5年的需退回所领取的补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材料要求

  
1.现场招聘提供材料:应聘者现场报名时填报《2019年陆川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限于教师岗位)、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及证明、学习成绩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两张。招聘小组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步洽谈、双向选择,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考核签约。

  
2.网上招聘提供材料:填写《2019年陆川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邮箱:lcrsjsyg7236082@163.com,联系电话:0775-7236082。

  
(二)组织面试。

  
1.现场招聘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面试工作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拟定签约人选。

  
2.网上招聘面试方式:网上报名的,经审核通过后,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明确面试时间和地点后,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限于教师岗位)、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及证明、学习成绩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两张等材料进行面试。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经面试择优确定拟签约聘用人选,填写《陆川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递交应聘及面试评分表等相关情况材料,经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陆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同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一式五份),报陆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招聘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指导监督。

  
四、审批程序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与毕业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在2019年7月30日前获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书(或其他必要的资格证书),经过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报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经陆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认定后,符合我县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应层级的,按照《陆川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陆办发[2018]3号)认定层次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二)咨询电话:

  
1.陆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7236050

  
2.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7236082

  
附件:

  
1.2019年陆川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2. 2019年陆川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陆川县委组织部 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日

  

2019年广西梧州藤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6人公告

  

  

藤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藤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藤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26人,其中男性辅警24人,女性辅警2人。

  
(二)工作岗位职责

  
1、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及应急备勤、巡逻防控等工作。

  
2、招聘岗位(另附表)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0日至2001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男性身高165CM、女性身高158CM,身心健康并附合国家招聘公务员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五)籍贯不限;

  
(六)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 现役军人;

  
8. 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9.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文化考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藤县公安局信访室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审查年龄、文化程度等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藤县警务辅助人员。

  
六、考试

  
(一)2019年4月23日上午9时进行笔试,下午2时30分进行电脑试。考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

  
(二)体能测评时间:初定2019年4月24日(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三)体能测评地点:待定。(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四)所有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的优先录用(报名时带原件和提供复印件):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六)体能测评项目为:

  
男子:10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子:8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各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标准评分表》(附件4)。个能测评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计分。

  
体能测评合格分数线由藤县公安局统一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名额、时间和地点

  
1.面试名额:对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照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2019年4月25日(如有变动,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八、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政审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对面试合格的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电脑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和体检人选。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品德、素质、能力,以及审查是否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体检安排由藤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

  
(三)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藤县人民公安网或当地派出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九、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可择期从候录库中递补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

  
对招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需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建立候录库

  
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半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1.薪酬约2800~3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

  
2. 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考生参加笔试、电脑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藤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藤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藤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774-7273532。

  
附件1:藤县公安局拟招聘职位.doc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藤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2日

2019年广西玉州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教师46名公告

  

2019年玉州区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快建设教师队伍的步伐,我区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2019年玉州区计划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46名,具体岗位、岗位要求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5.愿意在玉州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9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

  
7.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截止时间上午11:30。

  
2.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文科楼。

  
3.面试时间:2019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4.面试地点:在公布面试名单时公布。

  
五、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玉州区“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与有意愿到玉州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见面,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择优招聘,对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报名须交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写)一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毕业生推荐材料及证明、学习成绩表、就业报到证(仅是2018年毕业生尚未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招聘工作组审核进入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并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按1:3比例择优选择进入正式面试人选名单,如有岗位低于1:3比例但仍要开考的,须经玉林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进行面试。招聘工作组采取试讲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试讲采用现行人教版教材,具体内容由考生自行准备。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

  
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

  
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7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

  
同分处理办法: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依次按学历、毕业院校、中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依次确定为人选。如还不能取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

  
3.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岗位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中途放弃资格的,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已进入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和相关证件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至2019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书、书和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由玉州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九、纪律监督

  
2019年玉州区通过 “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2809060(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775—2294166(玉州区纪委驻玉州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2019年玉州区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xls

  
2.《2019年玉州区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9日

2019年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19年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6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法官助理3名;

  
2、员3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

  
(一)法官助理:

  
1、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2、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3、代表法官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后应经法官审核确认;

  
4、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

  
5、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6、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7、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8、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9、根据法官意见草拟法律文书;

  
10、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二)员: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和其他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填制、核对、发送诉讼文书,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

  
1、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优先录用;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职位薪酬待遇:月工资28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聘用人员试用期届满一年定级以后按级别档次和工龄调资,年终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可参照柳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协办员绩效奖励标准及发放年终绩效奖励。

  
(二)员:

  
1、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柳州市有固定住所优先;

  
6、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优先录用。

  
职位薪酬待遇:月工资245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聘用人员试用期届满一年定级以后按级别档次和工龄调资,年终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可参照柳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协办员绩效奖励标准及发放年终绩效奖励。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二份(报名表上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户籍证明、相关学历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考方式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测试,合格后统一参加面试、体检、政审。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回龙路8号柳北区人民法院,邮编:545002。

  
咨询电话:2563529(政工科)

  
附件: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报名登记表.doc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5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