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贺州市富川县招聘80名中学(中职)教师简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于2023年1月12-13日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富川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三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初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初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初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初级中学10所学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岗位计划表》 (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为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28日至2004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职位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8日起,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考录招聘)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17:00前(双休日时间可以报名,但资料审核时间为工作日)。报考人员将《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资格审查单位邮箱fcjsgkzp7893437@163.com,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和岗位”,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资格审查单位在收到报名材料次日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至11:30。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阶梯教室。

  (3)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报名地点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①《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报名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诚信承诺书》。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此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提交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而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 考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5:00-16: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笔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职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抽取教材其中一个章节内容撰写教案(如高中语文教师职位,测试范围为现行人教版高一、高二语文教材全套),课文内容由招聘单位提供。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确有必要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并且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月13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教学应变能力、教师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3.报考人员进入考点需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的考生从体温异常通道进入,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面试结束当天,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三方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 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考察。考察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四、防疫要求

  根据自治区、贺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体温超37.3℃的考生从体温异常通道进入。

  2.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考试结束时,按监考员指令,考生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或贺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联系人:莫姣兰,电话13788248356。

  咨询电话:

  0774-7893437(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4-7893638(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 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提取码:tibs)

  附件2 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报名表.doc(提取码:s2n9)

  附件3 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doc(提取码:9jjm)

  附件4 核心课程证明(样本).doc(提取码:t9hc)

  附件5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提取码:frmm)

  附件6 诚信承诺书(样本).doc(提取码:2523)

  

2023年湖南省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6人公告

  

湖南省科学技术馆是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科技馆,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基础科普教育阵地。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的主要教育形式为互动式、体验式展览教育,包括常设展览和短期专题展览、特效影视及各类科普教育活动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馆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下,由湖南省科学技术馆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省科学技术馆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湖南省科协机关纪委以及湖南省科技馆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9点至2023年11月11日上午9点。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端口,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②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告。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均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写作等,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沟通与交往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9808500(湖南省科学技术馆人事部)

  

监督电话:0731-88988821(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731-84884358(省科协机关纪委)

  

0731-84808588(省科技馆纪委)

  

附件:附件1:湖南省科学技术馆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省科学技术馆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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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宜宾兴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文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点:兴文县空铁新区人社大楼502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1-8825713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此次考试两个及以上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兴文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一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扫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考生学历信息纸质版一份(学历信息证书须带有二维码);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一份。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同时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本次招聘的岗位中,同一个岗位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20人的,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一)兴文县卫健岗位

  

(岗位代码:XW202302002-XW202302004)采用专业技能面试方式进行。

  

(二)兴文县教体岗位

  

(岗位代码:XW202302005-XW202302009)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三)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面试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素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四)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网站上公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有缺考科目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兴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凭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5213

  

九、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更改)、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政策待遇

  

具体按照《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3年)》(兴委人才领发〔2023〕1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如有变化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824879。

  

十一、本公告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3.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3年)(兴委人才领发〔2023〕1号)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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