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宝鸡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24年陕西宝鸡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按照《2024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宝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七楼会议室(高新大厦七楼),联系电话:0917-3780136、3959513。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参加考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生个人总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100分)或单科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复审递补环节。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4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后合格人员由审核人员签字后1份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提供。尚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提供有关考试组织单位网站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资料要求

应聘人员须提前整理好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资格审查用到的原件均复印一份,并从左上角装订复印件,从上到下顺序依次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原则上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承诺书》并亲笔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3.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伪造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5.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6.《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7.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关注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因应聘人员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造成错过面试、体检等资格的后果自负。

附件:

1.2024年宝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xlsx

2.承诺书.docx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同意报考证明.docx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人社部

2024年4月29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标题:2024年宝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bjgx.baoji.gov.cn/art/2024/4/29/art_8970_1742935.html

2024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6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qhswgwy@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回避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3)。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西宁创业孵化基地人才公寓(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考录系统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4年5月22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西宁市文化街11号)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面试报到时可自行佩戴口罩,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971-8220432(电话、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6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jlsw202401@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回避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3)。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北煦宾馆(净月潭公园店)(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5678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考录系统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4年5月22日进行,集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面试报到时可自行佩戴口罩,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431-80500341(电话)

  0431-80500343(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6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本通知附件2。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回避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4)。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5),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南昌市红谷滩区延安路1号)。

  从南昌站可乘坐地铁2号线抵达生米站后,自行乘车约8分钟到达;从南昌西站自行乘车约15分钟到达。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系统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考生面试结束即可安排返程,体检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初次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面试报到时佩戴口罩,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791-86201519(电话)

  0791-86650872(传真)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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