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洛阳洛龙区“青骄计划”暨首批“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

各位考生:

根据《洛阳市洛龙区2024年“青骄计划”暨首批“绿色通道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专业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要求,现将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调整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调整计划

根据《公告》中“政录企用专项引进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之规定,结合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情况,经洛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此次人才引进部分岗位招录计划进行调整,详见下表:

岗位代码及名称 原计划
招录人数
调整情况 调整后
招录人数
2408岗洛阳微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 核减1 0
2409岗日出东方(洛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 核减1 0
2410岗洛阳曜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1 核减1 0
2413-B岗洛阳龙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 核减1 0
2411岗洛阳龙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 增加1 2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员

博士、副高级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靶向引进岗位和政录企用专项引进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具体分组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 面试时间:2024年8月3日(星期六)全天

2. 面试集合地点:洛阳市实验初级中学

详细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北角

3. 面试集合报到时间:考生应于面试当天早上6:40前到达面试集合地点,7:10以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按照附件中所列考生组别列队集合。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的,按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进入考点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单》。

(三)考生进入考点集合报到时,应按要求将本人携带的所有通信设备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保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将任何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等带入候考室和面试室,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大声喧哗。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本次面试不提供早餐,考点提供饮水和简单午餐,请考生根据自身需要做好相应准备。

(六)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务必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时到场。近期降雨天气较多,请考生自备雨具。

(八)本次人才引进后续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洛龙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luolong.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并以此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379—63212353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分组名单

洛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标题:洛龙区2024年“青骄计划”暨首批“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调整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luolong.gov.cn/html/1//2/151/161/253/159/71602.html

2024年山东威海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威海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威海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9月11日早晨6:30。
 
  集合地点:环翠区青岛北路28号卫生大厦院内。
 
  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及签字笔参加体检。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3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前1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天晚10点后禁食禁饮水;腹部超声需空腹检查,女性子宫及双侧附件彩超(女)需要憋尿,膀胱充盈后进行检查;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咨询电话:0631-5192179
 
 
  威海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东淄博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公告

 
 
  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淄博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已进入体检和考察(政治考察)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政治考察)人选范围
 
  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的职位排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见附件1)。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人员不实行递补。对于公示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
 
  集合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早上6:30
 
  集合地点: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
 
  考生本人须按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填写好的《公务员体检信息表》(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集合。经核对无误后,抽签确定体检顺序,集体乘车前往指定医院。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原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人员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
 
  3、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4、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5、体检者着装尽量从简,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6、须提前下载打印《公务员体检信息表》(A4纸),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并签名,填写时要字迹工整,无涂改,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或隐瞒。
 
  特别提醒:此表须手工填写,不得改变表格制式,在体检当天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体检费每人470元(含20元毒检项目),以现金方式缴纳,可适当多备,如需复检,按项目另行收费。
 
  7、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若存在扰乱体检秩序行为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体检资格,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8、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9、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将给予不予录用、取消录用等处理,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0、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11、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察时间安排、内容及要求
 
  考察工作与体检工作同步进行,由招录机关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考察(政治考察)严格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政治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发现弄虚作假、投机钻营等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被考察对象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3),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sgajzzrsc@163.com(文件以“用人单位+考生姓名”命名)。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
 
 
 
 
  淄博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东日照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日照市公安局2024年度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日照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6:00,在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东港区五莲路339号)西附楼1010会议室集合,领取体检表后,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费用
 
  费用400元左右。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于体检集合时一并上交。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近期1寸免冠彩照(与准考证同底版)1张及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7.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日照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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