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日照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日照市公安局2024年度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日照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6:00,在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东港区五莲路339号)西附楼1010会议室集合,领取体检表后,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费用
 
  费用400元左右。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于体检集合时一并上交。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近期1寸免冠彩照(与准考证同底版)1张及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7.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日照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东威海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威海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威海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9月11日早晨6:30。
 
  集合地点:环翠区青岛北路28号卫生大厦院内。
 
  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及签字笔参加体检。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3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前1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天晚10点后禁食禁饮水;腹部超声需空腹检查,女性子宫及双侧附件彩超(女)需要憋尿,膀胱充盈后进行检查;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咨询电话:0631-5192179
 
 
  威海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东烟台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烟台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务必于9月9日上午6:30前到达烟台市公安局正门(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报到。
 
  参加体检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体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除特殊情况并经烟台市公安局同意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咨询电话:0535-6297132。
 
  附件:
 
 
 
  烟台市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山东潍坊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通知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和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潍坊市公安机关专项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的职位排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
 
  体检定于9月10日(星期二)上午进行,考生须于9月10日上午7:30前到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市胜利东街3333号)北楼二楼多功能会议室报到。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录机关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招录机关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并报上级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及填好的《公务员体检信息表》(贴好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所有项目均如实填写,《公务员体检信息表》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3)。
 
  4.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数额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请携带500元左右现金(包括80元左右零钱)。
 
  5.体检时不能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6.体检人员应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服从指挥和管理,若违反相关规定对体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6-8783507
 
  附件:
 
 
 
 
  潍坊市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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