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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招聘考试公告(424人)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12日讯: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除卫健系统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市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4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97人,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144人,海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30人,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北海市青少年宫书法教学人员、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和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打击乐演奏员等共3个要求大专、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的岗位面向全国。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服务年限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教师资格证说明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可报名考试,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6月11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2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3日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6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5楼)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除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外,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岗位改报   计划聘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6月28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9:00期间重新缴费(改报的考生需重新缴费,已上缴原报岗位的费用将于笔试前退回)。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9-3210291、3219295)。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20日8:30—2020年7月25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资料】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市直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划定;市直教育系统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海城区教育系统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银海区教育系统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打击乐演奏员岗位、舞美设计师岗位;北海市群众艺术馆美术辅导岗位、音乐辅导岗位共5个岗位笔试成绩只用于划出面试人选,不带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总成绩。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10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1)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打击乐演奏员岗位、舞美设计师岗位和北海市群众艺术馆美术辅导岗位、音乐辅导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基本功和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和古典舞均可)。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打击乐演奏员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基本功和乐器演奏(粤剧音乐)方面综合能力;舞美设计师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舞台设计、运用电脑制作宣传片和舞台效果图等综合能力。北海市群众艺术馆美术辅导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语言表达能力、美术创作能力、美术基础和技法表达能力、现场写生能力;音乐辅导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发声练习和声乐演唱(美声、民族、通俗均可)、器乐演奏、语言类节目表演、其他艺术专长表演和语言表达能力。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市旅游文体局负责。   (2)其他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资料】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市(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实施。   ①北海市卫生学校、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②其他学校(含北海市体育运动学校)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试讲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文化系统专业面试考官组由专业考官组成。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1.市直事业单位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打击乐演奏员岗位、舞美设计师岗位和北海市群众艺术馆美术辅导岗位、音乐辅导岗位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其他市直事业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2.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北海市卫生学校和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其他学校(含北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根据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比例,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市直事业单位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体检由各市(区)教育局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教育系统合并岗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考核、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者先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先选)。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有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直至面试合格人员全部递补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人员列入不诚信人员处罚范围。   六、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教育系统的岗位由市(区)教育局自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县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联合组成考试领导机构。纪检监督电话:0779-2030208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附件6)。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查看附件>>>   附件1:2020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4: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根据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区域拨打相应的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9-2022665   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0779-3210291   市教育局人事科:0779-3200219   海城区教育局人事股:0779-2022553   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79-3215032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北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2020年北海市信访局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9月30日讯:因工作需要,北海市信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觉悟高,热爱信访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2—35周岁;   (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专业范围:文秘、法律等相关专业毕业;   (五)文字基础好,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日常办公软件;   (六)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三、工资福利待遇   经面试和综合考察后,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6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1年),按政策规定为个人购买四险。   四、应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信访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自荐书(简历)、相片、学历、学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至北海市信访局邮箱:bhxfb@126.com。   (二)考核方式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经过面试考察及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联系地址:北海市信访局(北海市和平路东二巷2号北海市信访局办公室)   联系人:秦宇静,电话:0779-2025554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北海市信访局   2020年9月29日

2020年北海市图书馆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0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汉语言文学、新闻出版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相关专业,18-35周岁(出生日期:1985年3月10日—2002年3月10日)。   二、职位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备基本办公知识,掌握互联网应用基础知识,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地点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北海市图书馆   四、工作任务   (一)负责行政人事工作;   (二)参与文件收发、信息及文稿写作等工作;   (三)其他交办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6日—3月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北海市图书馆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发送至bhlib@163.com。   (三)聘用方式   对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待定)。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确定聘用人选。   六、工资待遇   月工资20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缴纳五险一金。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有关通知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回复。   (二)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录用后发现并查实在选聘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视为欺诈,解除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未明事宜请联系北海市图书馆办公室:0779-2022796   点击下载>>>   北海市图书馆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北海市图书馆

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07日讯: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铁山港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主要完成各部门的资料汇总、撰写材料、文件处理、工作协调等日常事务处理。   二、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积极向上,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环境工程、法律、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熟悉办公室工作,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3.文字基础好,思路清晰,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语言表达和行政事务处理能力。   4.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全局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bhstsgsthjj@163.com。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办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工资待遇   1.薪资按区政府办聘用标准。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享受下乡补贴、上下班免费通勤车接送、周末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等。   六、单位地址:   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政府办公大楼五楼520室   联系人:张莲,联系电话:0779-2067723.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铁山港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海市铁山港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审计局办公室文秘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2月28日讯: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审计局拟招聘1名办公室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二)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电脑。了解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等,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聘用工资2700-3000元(含个人缴五险一金和生活补助),年终按银海区绩效方案发放绩效奖。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生活补助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   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发送至邮箱(bhsyhqsjj@163.com)。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   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2月26日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779-3228376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审计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北海市银海区审计局   2020年2月26日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14日讯: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是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大厅税务专区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忠于职守,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   (2)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处理应急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自愿在应聘岗位上服务至少1年以上;   (3)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待遇   参照北海市银海区政府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8月20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bhyh2403@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779-3069083   四、面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经过面试考核录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   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3日

2020年北海市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检验人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9月12日讯:北海市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是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子产品检测部编外检验员1名,主要从事电子信息产品质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热爱质检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四)有较强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电子信息类、电气工程及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专业;   (三)18-35周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9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填写《2020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和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71221364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有);   4.以及其他相关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三)考核方式   报名截止后,将通知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综合考量,确定人选。考核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四、薪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享受我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779-3965778。   点击下载>>>   2020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北海市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0年9月9日

2021年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1年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1年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16人)》已于2021年4月6日发布,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请考生根据以下北海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bhrc.cn   点击进入:2021年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的,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021年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2月18日讯: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农业农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1.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从事农业农村有关业务工作优先;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30周岁,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3日--2月21日;   2.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3053463@163.com,联系电话:3053463。   五、工资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2月13日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北海检查分局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02日讯:因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北海检查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司机1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法学、文秘等专业,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   (六)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司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C1及以上驾照,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五)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六)退伍军人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将报名表、近期照片一张发送到邮箱:182885374@qq.com,联系电话:0779-3969858。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面试:面试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自治区药监局北海检查分局办公室(海城区重庆路西2号)进行复审。   5.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自治区药监局北海检查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北海检查分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北海检查分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