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人事考试网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03日讯: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经济类、会计或审计类专业优先考虑;   3.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工资待遇   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聘用待遇2500-3200。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有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发送至银海区发改局邮箱(yhqfgj@163.com)。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到2020年8月6日   联系人:黄燕娟;联系电话:0779-3228371   (二)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3日

2020年北海市农渔业经营管理指导站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03日讯:北海市农渔业经营管理指导站是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等农村工作,现因业务需要,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独立完成行政公文写作、以及机关单位公文处理,必须掌握日常办公软件操作。   (二)40岁以下,男女不限,地域不限,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力强、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2名文秘写作人员,兼负责其它行政管理业务。   三、用工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的80%,试用期合格转为正式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大专以下学历2300元/月,大学学历2500元/月,研究生以上学历28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为个人购买五险。下乡出差费等按行政机关管理规定给予同等待遇,食住自行解决。   四、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从中选取若干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作为备选人员,进行统一笔试(用电脑进行写作)、面试从中挑选出合适的人员,通知正式上班。   五、报名方法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农渔业经营管理站报名。   (二)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简历、相片、学历等相关材料至邮箱:499467655@qq.com。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   (四)联系地址: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北海市中山东路213号),联系电话:0779-2038536,联系人:任晶晶18278930677。   六、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农渔业经营管理指导站负责解释。   北海市农渔业经营管理指导站   2020年8月3

2020年北海市人大招聘编外采编人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8月0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人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采编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踏实严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及采编能力,熟练运用照相机及摄影机。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新闻、广播传媒等专业优先。   三、待遇情况   薪酬待遇面谈。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前。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附近期生活照)及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广西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邮箱rdrsk2020603@163.com;或邮寄至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东二巷2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   (三)考核形式及面试:分为面试及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者,人事科将电话通知面试有关事宜。   (四)考核录取:2020年8月,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联系。(联系人:冯媚,联系电话:2020603)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0人)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29日讯:为满足铁山港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组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以及《关于印发2020年北海市市直卫健和市辖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人社发[2020]66号)等文件精神,北海市铁山港区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除卫健系统外)。全区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其中区直和乡镇事业单位招聘31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间出生);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招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5岁以下(1974年8月3日以后出生);   教育系统面向北海市铁山港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男1961年8月3日以后出生,女1966年8月3日以后出生;   具体放宽的年龄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详见附件1、2)。   7.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人事服务中心、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人事服务中心、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人事服务中心等共3个要求中专或高中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岗位仅面向铁山港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须连续担任铁山港区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   8.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面向铁山港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面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的人员的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9.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须满足:(1)2003年7月11日以前在北海市铁山港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并经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根据桂政办发[2011]16号文已确认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和2020年7月9日经区人民政府第4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铁山港区符合参保资格漏报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2)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10.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区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2)。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北海市铁山港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的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2)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岗位的,须为铁山港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3)报考定向招聘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岗位的,须在铁山港区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   报考前,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铁山港区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以2020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外,其他均以2020年8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28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9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11日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8月9日前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铁山港区人社局人事股(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大院新楼304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岗位改报   计划聘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8月15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8月15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铁山港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79-8610662)。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2日8:30—2020年9月5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中小学教师类(D)。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铁山港区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10月上旬。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笔试考务工作由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编办、北海市铁山港区人社局、北海市铁山港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须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区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待定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铁山港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铁山港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联合组成铁山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电话:0779-2029339)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请考生密切留意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考试大纲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详见(附件3)。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附件4)。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铁山港区人社局0779-8610662   点击下载>>>   1.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区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3.考试大纲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中共北海市铁山港区委组织部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8日

2020年北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29日讯: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北海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9人(其中: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98人,铁山港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0人,合浦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9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紧缺或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中心卫生院内科医师、外科医师、妇产科医师、儿科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卫生院和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日以后出生)。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聘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日以后出生)。   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附件2、附件3)。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高中、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北海市市直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合浦县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服务年限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以2020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外,其他均以2020年8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岗位的,须连续担任北海市辖区内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   5.有关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说明。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可报名考试,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1年试用期,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28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进行报考。考生属于北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的,须在报名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办理认定,方可在网上报名并享受政策倾斜,其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经历视作2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本次考试。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岗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9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3日8:30至8月11日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除基层医疗单位急需紧缺的招聘岗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外,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岗位改报   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8月15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8月15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的考生不需重新缴费。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79-3067285)。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2日8:30—2020年9月5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委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合浦县和铁山港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由合浦县人社局和铁山港区人社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市医学考试中心具体负责。   4.对北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1)在北海市定点收治医院隔离区内直接接触收治待排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定点发热门诊内直接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护理、抽血检验和样本采集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短期抽调)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及上述病例样本,从事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终未消毒、患者有关污物处理等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5分。   (2)在北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内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专家组统一抽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北海市卫生监督机构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对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热门诊进行监督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2.5分。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须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卫生事业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体检由市卫健委、合浦县人社局和铁山港区人社局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卫健委、合浦县和铁山港区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县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电话:0779-2029339。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请考生密切留意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详见附件4。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5)。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根据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779-3031757   市医考中心:0779-3036637   合浦县卫健局人秘股:0779-7292788   铁山港区卫健局办公室:0779-8610683   点击下载>>>   1.2020年北海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3.2020年北海市合浦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4.考试大纲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5.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2020年九三学社北海市委员会招聘启事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3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秉承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九三学社北海市委员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够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三)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及沟通表达能力。   (四)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及相关专业,有办公室工作经历,有驾驶证者,对民主党派有一定了解者优先。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或有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0年7月29日至8月2日   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毕业证书等相   关材料于2020年8月2日18:00前提交至社市委邮箱jsxsbhsw@163.com。   (二)资格审查(2020年8月3日)   社市委将于8月3日对应聘者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2020年8月3日)   本次招聘应聘免笔试,面试工作由九三学社北海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接到面试通知后,请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参加面试。   五、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   (一)、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与北海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一致,薪资标准按照市政府现行聘用标准。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公告由九三学社北海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9-2076823   地址:中山东路213号9号楼5楼   九三学社北海市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

2020年共青团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23日讯:因工作需要,共青团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会计证书者优先;   (六)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   (七)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服务期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22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7月27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hctw4207@163.com,联系电话:3034207。   (三)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面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采用结构化或者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形式,面试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共青团海城区委员会办公室(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进行复审。   (五)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工资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3.8万元/年(含相关社保费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共青团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报名登记表.doc   共青团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20日讯: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队伍,解决人员紧缺问题,根据现有聘用人员控制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聘用控制数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岗位配备计划表》。   2.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20日之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20日之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   已在银海区直各部门工作三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的在岗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9日(共10天)。   2.报名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室(北海市银海区武装部旁)。   3.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银海区直各部门出具的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聘用证明、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报名时所填写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确定具体的面试方式,应聘人员根据电话通知情况,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认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3.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方能列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银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四、待遇保障   参照机关(参公)单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自治区、北海市及我区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方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应聘时产生的个人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自行负担。   联系电话:0779-3219790   地址: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室(北海市银海区武装部旁)。   点击下载>>>   1.2020年度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控制数人员岗位配备计划表(04.28修改).doc   2.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2020年北海市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第七幼儿园全国网上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15日讯: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6〕8号)和北海市委人才办印发的《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北人才发〔2016〕4号)、《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北人才办〔2017〕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北海市教育局继续开展教育人才网上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招聘报名时间   本次网上招聘报名工作从2020年7月11日起至2020年7月19日止。   二、网上招聘的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网上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直属3所幼儿园,分别为北海市第五幼儿园、北海市第六幼儿园、北海市第七幼儿园。招聘各学科岗位共51个,招聘幼儿(学前)教育、体育、美术、舞蹈、计算机、英语教师等。(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网上招聘岗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   (五)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可报名考试,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五、网上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2020年7月上旬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就业网站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通过本公告最后所附的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7月19日24:00)。报名成功后的考生可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bhjyjrcb@126.com。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学段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及个人简历。   (三)审核。北海市教育局负责审核考生的应聘材料。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过电话通知相关面试事宜。   (四)面试。网络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形式为试讲和答辩。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生首先添加北海市教育局人才办QQ(3055345782)为好友,提前20分钟保持好网络畅通、考场光线良好以及视频设备(有视频功能的电脑,耳机、麦克风等)的正常运行。面试正式开始前,应向考官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保证面试时周围无相关人员在场。   (五)笔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将另行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北海市教育局通过电话通知。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不用笔试。   (六)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   2.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   4.副高级教师,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   5.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以及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见附件1)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引进人才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并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三)由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暂缓办理的,其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网上招聘注意事项   网上面试由北海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经与考生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八、网上招聘考试纪律   1.面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单独参加网络面试,面试时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具有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可将试题泄露给他人。   2.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私自使用手机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录音、拍照,不得将视频面试相关内容发布到公共网络平台。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立即取消考试或拟录资格。   九、其他   网上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北海市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第七幼儿园2020年面向全国开展网上招聘教育人才公告》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北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蒋老师,李老师,0779-3200920,18577999667,13321794884。   北海市教育局网址:   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教育局并关注   电子邮箱:bhjyjrcb@126.com   点击下载>>>   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名单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doc   2020年北海市五幼、六幼、七幼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用于绿色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网上报名二维码链接二维码.xlsx   北海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0日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题 102名 7月16日起报名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2人)》已于2020年7月14日发布,为帮助考生了解考试详情,事业单位招聘网把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区人社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聘岗位时,网上报名前须按程序预审并提供材料。   符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笔试加分的,网上报名前申请办理认定并同步提供,方可享受笔试加分。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本次北海银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教育系统面向北海市银海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男性1961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女性1966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医疗基层急需紧缺的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6日以后出生);个别急需招聘基层紧缺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5年以上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2、3、4、5)。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面向2011年或2012年经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身份的人员的岗位和部分护士岗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8.区直、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和医疗卫生系统非医疗类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具有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医疗卫生系统的医生、药剂、护士、检验类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银海区区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和《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2、3、4、5)。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4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5日17: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0日8:30—2020年10月31日24:00   笔试时间:   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3、考试时间:   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大纲:   历年广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解析汇总   笔试资料推荐:   2020年北海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备考专用资料:2020年广西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4、面试注意事项:   除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试讲面试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方面。   面试资料:2020年北海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权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