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政协办公室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18日讯: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政协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非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良好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基本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沟通协调和语文表达能力良好;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工资待遇

  经笔试、面谈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聘用待遇50000元/年(含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年终奖金等)。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现场报名

  自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到北海市长青北路13号海城区政府主楼904室(区政协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18:00。

  (二)网上报名

  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发送至海城区政协办公室邮箱(bhcqzx2008@126.com)。报名者接到笔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779-3034132

  点击下载>>>

  北海市海城区政协办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北海市海城区政协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招聘宣传专干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招聘宣传专干1名,主要从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二)男女不限,年龄18-35周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历史学、哲学、电视编辑、摄影、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学、新闻传播学或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优先考虑。

  (四)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大专学历2100元/月,本科学历2200元/月,研究生以上学历2600元/月,薪酬含五险一金(另有500元/月补贴)。

  镇政府有早、中餐供应(需自费)。

  四、报名及面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7日--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文化站邮箱pywhz2013@163.com,或直接将纸质版材料送达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大院文化综合楼二楼办公室。

  1.个人简历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扫描件1份

  4.毕业证和扫描件各1份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北海市银海区向海大道平阳镇人民政府大院文化综合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9-3800389 联系人:罗 致

  

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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