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22人公告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市法院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0名;

  (二)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8名;

  (三)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7年3月1日-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三、薪酬待遇

  根据当地相关文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将文件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XX法院+名字)后发送至北海市中级法院邮箱,邮箱号为:bhszyzzb@163.com。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100分,60分合格;笔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总分的30%。

  笔试时间、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招聘法院负责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速录技能测试

  速录技能测试由北海市中级法院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评分),在北海市中级法院设置考场,具体设置工作由中院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均为10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40%。具体速录技能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的方式和内容,由各招聘法院自行决定。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

  (六)组织体检

  各招聘法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招聘法院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八)公示

  各招聘法院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报本院党组研究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到市中院统一在广西法院内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均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九)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各招聘法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审批,由市中院汇总统一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0779-3963026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附件1: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3日

  

  

广西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2人公告

  

2021年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一、应聘要求

  (一)具有一定的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认真、吃苦耐劳,热爱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四)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文秘、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新闻、法律类专业毕业及有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六)性别要求:不限。

  (七)有驾照者优先

  (八)岗位技能要求:文秘、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有一定的能力,电脑操作娴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作风严谨;工作细致,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

  (九)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十)工作地点为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文秘工作岗位2人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实行等级政府专职文员工资制度,按工龄逐年在当年基础上递增。晋级级别工资递增为300元,晋档级别工资递增50元,工龄工资每年递增50元。合同履行满一年后,开始购买住房公积金,并补齐合同期内的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合同基本工资为一级一档,标准为:级别工资(1600元)+工龄工资(50元)+绩效工资(1000元)+上岛补贴(800元)+岗位补贴(100元,需通过考试)+职称补贴(初级300、中级500、高级800,相关职称)=3450元(含养五险一金的个人承担应缴部分)。

  (二)保险费用:由消防大队为文员每月缴纳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

  (三)缴纳公积金。

  (四)服装由单位统一配发。

  (五)消防文员实行正常八小时工作制(行政班)。

  (六)往返船票实行报销制。

  (七)统一安排驻岛工作期间住宿和伙食。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信息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方式,同时投递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21年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北海市涠洲镇双拥路8号(大队二楼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大队办公室0779-6013119

  (五)应聘者将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后发送到邮箱:wzdxfdd@163.com(注明应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

  五、招聘步骤及流程

  (一)步骤流程:报名→政审→体检+核酸检测→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能测试成绩现场签字确认。

  (二)相关要求:政审合格后,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面试时,须出示证件、材料原件。体能考核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六、签约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1个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到

  被录用对象按大队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附件:

  北海消防支队政府专职员及文员报名表.doc

  北海消防支队政府专职员及文员政审表(请双面打印).doc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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