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北海市第十三中学顶岗教师控制数招聘公告

  

  北海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9月顶岗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编发〔2012〕5号)及《北海市直学校顶岗教师控制数聘用临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北教通字〔2019〕167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我校因产假引起的暂时性教师紧缺问题,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3名。现公告如下:

  一、聘用形式与范围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从事良好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符合顶岗教师体检标准;

  4.具有聘用岗位相应的专业技能,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未满3年的。

  三、招聘岗位信息

  计划招聘初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政治教师1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共计3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1日-9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考的人员,请下载登记表填好发送到邮箱bhsdsszx2019@163.com,并提前打印一份《北海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9月公开招聘顶岗教师报名登记表》于2022年9月27日下午17:30前交到北海市第十三中学办公室,现场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包括:《北海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9月公开招聘顶岗教师报名登记表》及1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自贴在报名登记表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2.原则上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3可以开考。因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若未达到1:3,经学校党支委会会议和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后,可放宽至1:2进行开考。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1.学校对符合报名应聘条件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安排统一时间地点进行笔试、面试考核,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学校在笔试、面试当天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进行审核。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最迟延至聘用前提交;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经过笔试、面试考核后,学校按照其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总和进行择优录取,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考核结束三日内通知到本人。

  (五)政审

  1.学校考核小组查阅拟聘人员人事档案,到拟聘人员所在单位(社区、村委)谈话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工作表现。

  2.拟聘人员到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

  六、体检工作

  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北海市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公示

  面试、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名单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上报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组织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后进行公示,报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参照北海市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十、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由北海市第十三中学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南珠大道以东、北海大道以南。

  邮编:536000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779-3186101

  邮箱:bhsdsszx2019@163.com

  附件:北海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9月公开招聘顶岗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北海市第十三中学

  

2022年9月20日

  

  

2022年广西北海市教育局引进教育人才工作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2022年5月面向全国开展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北海市教育局2022年5月面向全国开展网上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本次网上招聘报名工作从2022年4月29日至5月10日止。

  二、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非定向使用)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2)特级教师。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直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类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128个(详见附件)。

  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剩余岗位计划视情况另行公告。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

  5.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其他往届毕业生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要求近5年毕业(2017年6月及以后毕业)。

  8.具有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等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审查

  1.网络报名。通过本公告最后所附的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提供学历书(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相应的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简历、成绩单等个人求职材料电子文档,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形式命名,发送至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邮箱:bhjyjrcb@126.com。

  2.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相关面试事宜。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网络面试时间约为每人15分钟,主要形式为试讲和问答。其中,试讲时间约为10分钟,问答时间约为5分钟。应聘者首先添加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QQ(3055345782)为好友,提前20分钟保持好网络畅通、考场光线良好以及视频设备(有视频功能的电脑,耳机、麦克风等)的正常运行。面试正式开始前,应向考官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保证面试时周围无相关人员在场。

  2.笔试。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将另行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北海市教育局通过电话通知。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免笔试。

  3.拟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合格后(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四)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并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按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根据引进人才类别,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三)正高级教师、具有副高级职称(非定向使用)且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和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在招聘单位有空编情况下可办理入编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一)面试过程中,应聘者必须单独参加网络面试,面试时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具有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可将试题泄露给他人。

  (二)应聘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私自使用手机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录音、拍照,不得将视频面试相关内容发布到公共网络平台。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立即取消考试或拟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由应聘者本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暂缓办理的,其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网上面试由北海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分批次集中安排,经与应聘者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三)工作人员在招聘中,涉及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务必回避招聘工作。

  (四)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779-3200920

  电子邮箱:bhjyjrcb@126.com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117号

  邮编:536000

  网上报名二维码链接:

  

  附件.北海市教育局2022年5月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具体岗位信息表(审定2022.04.29).xls

  

北海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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