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招聘硕士及以上应届生公告
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公告
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加挂“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和“广西海洋发展研究院”牌子,是自然资源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正厅级科研事业单位。主要开展以海洋生态系统动力学为核心的科学研究;开展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预测技术,海洋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及其智慧应用为重点的技术攻关;开展以面向东盟国家海洋科技交流合作,海岸带综合治理,海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海洋灾害监测预警与防灾减灾,海洋经济与发展规划等为突破口的若干项应用服务。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 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 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七)考生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北海市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 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月3日,登录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报名链接(网址:https://www.wjx.cn/vm/QAGhAm0.aspx#),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门户网站(或“海洋四所”公众号)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中下旬,笔试地点在 南宁市内 。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出现变化需调整笔试安排的,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照我所门户网站(或“海洋四所”公众号)公告。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
(四)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招聘岗位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安排在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门户网站(或“海洋四所”公众号)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着重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行、业务水平、语言表达、人际交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前会将面试须知发至考生报名邮箱,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门户网站(或“海洋四所”公众号)发布。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门户网站(或“海洋四所”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对象或拟聘用人选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体检或考察,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六、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 的邮件审查状态,了解资格审查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转报其他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三)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名单及考试其他具体要求一切以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对外公告为准。
(四)请考生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相关情况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9-2260511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海景大道海洋科研创新园科研一路
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
2023年1月4日
附件: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
2023年广西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2023年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学科初中以上(含)。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到邮箱:bhsesx@163.com,邮件标题名称请以姓名+岗位格式备注,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18:00前。
四、录用程序
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面谈等考核,择优录用。
五、待遇情况
给聘用人员购买五险,发放绩效等,具体工资待遇详细面谈。
六、学校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东海街20号
联系人:宣老师 0779-2089600,18277931698
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编外用工人员3人公告
2023年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受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根据工作需要,现本公司协助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综合辅助岗(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1名;
2.综合辅助岗(区总值班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二)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18-35周岁。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写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公文写作、公文处理,熟悉电脑日常办公软件操作;爱岗敬业,周到细致、执行力强、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承诺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同等条件下,中员、有机关单位或基层工作经验,持C1以上驾驶证可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职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银海区编外用工人员岗位工资指导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四、工作地点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30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099382467@qq.com)。
(三)资格审查、面试、审核
由本公司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好纸质个人简历原件一式3份,身份证、学历等报名材料参加面试。
(四)体检
招聘人员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228436;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211267。
联系人:3188938梁经理
附件:2023年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北海佰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2023年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监测科研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河北海局监测科研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办公地点位于天津市,主要承担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保障。具体为:承担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以及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生态保护补偿方案,以及水功能区划等编制工作;开展流域海域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测算;承担规划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环评评估、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审查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划后评估和环评后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陆源污染物排海、围填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流域海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应急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流域海域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海河北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为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则取消聘用;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五、主要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hhbhjg.mee.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报名表)和汇总表(附件3,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汇总表),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书或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代表性成果、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ckyzx.bgs@ hhbhjg.mee.gov.cn)。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为岗位+姓名。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与准考证领取
根据招聘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材料,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可以按照实际人数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按相应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初审结果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和海河北海局网站(http://hhbhjg.mee.gov.cn)发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书或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审核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总分值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若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考生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不再递补)。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在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按时在指定的统一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被考察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要求。考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可在该岗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均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渠道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岗位、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内容。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十)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未通过资格审查和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3.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等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4.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时间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以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和海河北海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生态环境部海河北海局监测科研中心
联系电话:022-66133070
电子邮箱:jckyzx.bgs@hhbhjg.mee.gov.cn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5号
八、监督举报
生态环境部海河北海局监督电话:022-66133022
海河北海局监测科研中心监督电话:022-66133067
附件:1.生态环境部海河北海局监测科研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生态环境部海河北海局监测科研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生态环境部海河北海局监测科研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附件1:生态环境部海河北海局监测科研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生态环境部海河北海局监测科研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生态环境部海河北海局监测科研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