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人员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28日讯: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区总值班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7日-29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yhqzfbdz@126.com,发送后请致电0779-3228002确认。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报名应聘人,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其面试,报名应聘人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并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2.男性,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值守夜班;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处置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文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四、工资待遇
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试用期满1-2个月后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银海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9-3228002(上班时间)、18077945739。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2021年北海市国土资源档案馆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国土资源档案馆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文秘岗位1名,计算机综合岗位1名。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自觉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
6.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均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应聘者除具备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岗位所须的条件:
1.综合文秘岗位1人:
(1)有良好的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及相关专业;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独立完成行政公文、新闻报道写作;
(4)党员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计算机综合岗位1人: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2)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工作严谨、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4)党员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4月20日(注:如遇合适的优秀人才随即可以开展面试工作,招满即止);
2.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与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按照“姓名+意向岗位”,例如“张伟 综合文秘岗”命名),压缩后一并发送到以下邮箱:bhsgtzydag@163.com。联系电话:0779-2059672,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陈文村路7号北海市机关第三办公区档案综合楼四楼。
(二)面试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电话通知后持报名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参加面试。面试小组由国土资源档案馆相关人员组成,面试采用1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三)聘用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讨论-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四、工作待遇
(一)待遇标准按照我单位聘用人员薪酬执行,具体面议。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单位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等。
五、注意事项
被聘用者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国土资源档案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9-205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