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1年02月23日讯:经海城区政府同意,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文秘、中文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扎实的文学功底,擅长公文及其他文书的撰写;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5.男女不限,年龄在22-35周岁,身体健康;

  6.党员优先。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招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1日;

  2.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与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区自然资源局邮箱。

  邮箱:2643758973@qq.com;联系电话:0779-2069011。

  (二)面试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电话通知后持报名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参加面试。面试小组由海城区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组成,面试采用1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及聘用

  由海城区自然资源局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海城区自然资源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工资待遇38000元/年(包含单位依法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被聘用者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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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区自然资源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2日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招聘宣传专干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招聘宣传专干1名,主要从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二)男女不限,年龄18-35周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历史学、哲学、电视编辑、摄影、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学、新闻传播学或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优先考虑。

  (四)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大专学历2100元/月,本科学历2200元/月,研究生以上学历2600元/月,薪酬含五险一金(另有500元/月补贴)。

  镇政府有早、中餐供应(需自费)。

  四、报名及面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7日--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文化站邮箱pywhz2013@163.com,或直接将纸质版材料送达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大院文化综合楼二楼办公室。

  1.个人简历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扫描件1份

  4.毕业证和扫描件各1份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北海市银海区向海大道平阳镇人民政府大院文化综合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9-3800389 联系人:罗 致

  

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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