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公告

  崇左人事考试网2021年09月09日讯: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崇左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储备中心管理工作,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

  (二)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三)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10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进行报名并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1)现场报名: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楼202号室)。(2)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czstdcb@163.com(可登录崇左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z.gxdlr.gov.cn/下载报名表)。邮件主题和报名登记表均注明岗位+姓名,如通过资格预审进入面试阶段,需在面试阶段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报名时需递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复印件1份;(2)《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3)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预审。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预审,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不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等。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试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试用对象,经体检合格列为本中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应聘合格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根据崇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发放,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部分在其工资中扣缴。

  (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联系电话:0771-7836196,联系人: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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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人数及岗位.docx

  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9月3日

2021年广西天等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2021年天等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队伍,切实加强社会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力度,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天等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专职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择优聘用,由县禁毒办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范围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职位。本次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安排在天等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主要职责:协助镇政府、县禁毒办组织、督促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指定专人或禁毒义工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结对帮教工作,督促其定期进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就业指导、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等服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天等户籍人口,警校毕业生、退伍退役军人,法律专业、文秘专业,中员,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4日以后出生,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具有特殊技能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身高男1.65米、女1.50米以上,视力优良;

  4.由于无住宿安排,优先聘用天等镇户籍或者常住天等镇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没有参与、支持功等组织和非法组织活动,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热爱禁毒事业,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22日(每天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天等镇政府党政办公室(电话:0771-3521123)

  (四)报名材料:1.近期2寸免冠相片4张;2.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和体检

  1.资格审查。由天等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镇禁毒办组织实施,县禁毒办监督。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统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县禁毒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通过后在天等县电视台及天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七、聘用及待遇

  (一)对初步确定的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时间为两年。实行一年一聘用。一年用工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自行解除劳动用工关系,不再聘用。

  (三)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治安辅警工资,每月工资为2400元(含养老、失业、医疗等五险个人负责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天等县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户 籍

  

  面貌

  

  出生年月

  

  学 历

  

  专 业

  

  毕业院校

  

  是否有驾驶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

  

  个

  人

  简

  历

  

  招聘领导小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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