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崇左市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崇左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04日讯: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重要组成部门之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交通战备办公室3个股室,下辖县公路发展中心、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工作需要,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五)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二、待遇及保障
1.工资待遇:2400元/月(含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2.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邮箱tdxjt3521179@163.com(密码3521179),下载《天等县交通运输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tdxjt@126.com。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6月16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给县交通运输局审查,3日后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天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天等县政府城南办公区6栋5楼)。
(四)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城南办公区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叁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壹份,壹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联系电话:0771-352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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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4日
2021年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招聘教师152人简章
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宁明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定于2021年8月面向社会通过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15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
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35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
的学历、书报考);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7.宁明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宁明县已备案的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
8.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考生;
9.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主动放弃的考生;
10.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入围考察、体检后不合格的考生。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仅招高中、初中教师,户籍为广西籍考生,详见《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使用实名编制。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按有关规定在崇左市人才网、宁明县人民政府网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带报名材料到宁明县教育局现场报名(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新明路2号,联系电话:0771—863231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报名信息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宁明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经
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能报考。
4.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提交报名材料→初审→复审等环节开展。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
5.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需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以书面形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6.筛选。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0比例时,报宁明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增设筛选程序。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通过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8月底,以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
4.面试命题:面试试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试题保密组要做好面试试题的保密工作。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6.评委组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组成评委组,负责对考生面试的评分工作。
7.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末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应聘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宁明县教育局与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考场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负责协调体检工作。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聘用后,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招聘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经审批的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纪律
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报名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的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当天进入报名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广西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问隔大于1米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进入报名点。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报名点。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广西区内隔离14天证明及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如考生在参加报名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报名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8632311(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1-8688626(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明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定稿).xls
2021年广西天等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2021年天等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队伍,切实加强社会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力度,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天等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专职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择优聘用,由县禁毒办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范围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职位。本次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安排在天等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主要职责:协助镇政府、县禁毒办组织、督促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指定专人或禁毒义工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结对帮教工作,督促其定期进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就业指导、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等服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天等户籍人口,警校毕业生、退伍退役军人,法律专业、文秘专业,中员,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4日以后出生,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具有特殊技能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身高男1.65米、女1.50米以上,视力优良;
4.由于无住宿安排,优先聘用天等镇户籍或者常住天等镇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没有参与、支持功等组织和非法组织活动,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热爱禁毒事业,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22日(每天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天等镇政府党政办公室(电话:0771-3521123)
(四)报名材料:1.近期2寸免冠相片4张;2.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和体检
1.资格审查。由天等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镇禁毒办组织实施,县禁毒办监督。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统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县禁毒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通过后在天等县电视台及天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七、聘用及待遇
(一)对初步确定的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时间为两年。实行一年一聘用。一年用工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自行解除劳动用工关系,不再聘用。
(三)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治安辅警工资,每月工资为2400元(含养老、失业、医疗等五险个人负责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天等县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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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户 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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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貌
|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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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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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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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驾驶证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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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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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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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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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领导小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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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天等县县直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工作简章
天等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第二次教师竞聘上岗工作简章
根据《天等县委办公室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1)精神,我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已完成第一次竞聘面试工作。经第一次面试工作,现尚剩余56个学科教师岗位(小学37个,初中19个)未有教师应聘,根据竞聘上岗工作相关要求,将继续开展第二次教师公开竞聘工作。为做好第二次教师公开竞聘工作,现将《天等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第二次教师竞聘上岗工作简章》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设置及人数(共56名)
(一)天等县城关小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2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1个,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个。
(二)天等县城南小学此次设竞聘岗位5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5个。
(三)天等县恒丰希望小学此次设竞聘岗位6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2个,数学教师岗位3个,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个。
(四)天等县民族小学此次设竞聘岗位8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5个,数学教师岗位3个。
(五)天等县城西小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4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4个。
(六)天等县华隆中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2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2个。
(七)天等县民族中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1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1个。
(八)天等县仕民实验学校初中部此次参与竞聘岗位8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2个,数学教师岗位2个,英语教师岗位1个,生物教师岗位3个。
(九)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此次参与竞聘岗位12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9个,数学教师岗位3个;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此次参与竞聘岗位8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3个,数学教师岗位2个,英语教师岗位2个,地理教师岗位1个。
以上学校小学教师竞聘岗位合计37个,初中教师竞聘岗位合计19个。
二、竞聘条件
(一)仅限于本县教育系统内(小学、初中)在编教师,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应学科。具有初中及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在编教师可以报名初中岗位,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岗位,但初中在编教师不能报小学岗位。
(三)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竞聘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
(五)县直学校教师可以报非本校岗位。服务期未满的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不能参加竞聘。
(六)年龄要求:男教师年龄要求为55周岁以下(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年度考核等次:近三年(2018、2019、2020)均为合格及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19日在天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天等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第二次教师竞聘上岗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一天)
2.地点:各相关县直学校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2)1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
(3)2018年10月1日以来所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证书和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学校出具的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如在村小任教,先由村小出证明并加盖村小公章,再由乡镇中心小学审核盖章)。
(5)填写并上交报名登记表1份。
(6)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竞聘考核委员会对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试讲人选并公布加分情况。
(四)面试(试讲工作方案另定)
1.时间: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
2.地点:各相关县直学校校内
3.试讲内容:由学校竞聘考核委员会讨论拟定。每名学科的试讲课题在面试前由监督员从课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同一学科使用同一课题。
4.备课时间:限定为30分钟。
5.试讲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
6.才艺展示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仅限音乐学科,可展示舞蹈、歌唱、器乐演奏等,所需伴奏音乐、乐器自备)。
7.评委组成:各校按1:1.5设置评委库,评委由监督员从本校评委库随机抽签组成,每学科(组)共7人。
8.考场内工作人员除县教育局派出1名监督员外,其余工作人员由学校安排。
9.县直学校实施竞聘上岗面试必须同一天同时段开展,由各校组织。
(五)业绩加分
具体加分项目及办法: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8分,区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课堂教学竞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绩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单独表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5.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文体活动获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以上奖项均取2018年10月1日以来所获奖项,同一年同一类奖获得多名级别奖的,只取最高级别奖)
以上累计加分最多不得超过15分。
(六)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教师的试讲得分(60分以上)和业绩加分总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且面试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某一岗位末位总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聘用,如果面试分数也相同,则立即由监督员随机从题库中抽取其中一名课题作为试讲的选题进行加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直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聘用人员经审批后,按学校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四、竞聘工作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竞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竞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如遇到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自觉回避。
(三)严格公开竞聘纪律。参加竞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聘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各级各类竞聘。
(四)参与竞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因玩忽职守、违纪舞弊,对竞聘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天等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