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城港东兴市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30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东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和教学辅助教师。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招聘岗位共108个,招聘教师共222人,其中,高中岗位11个,招聘教师21人;初中岗位44个,招聘教师78人;小学岗位47个,招聘教师92人;幼儿园岗位6个,招聘教师31人。详见附件《2021年度东兴市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按周岁计算,以2021年5月6日为截止日期。报考人员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乡村小学岗位人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为1975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2021年度东兴市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5.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已经认定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可以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考试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5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进入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登录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健康码(绿码)截图。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8:30至5月11日17:00。

  (三)资格审查方式。2021年东兴市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东兴市公招办)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东兴市公招办负责解释。

  (四)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6日8:30至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东兴市公招办将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5月11日报名的必须在5月12日17:0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5月6日8:30至5月1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5月11日17:00至5月1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登录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每人每科50元。已缴报考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14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六)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由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七)岗位改报时间。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考生接到东兴市公招办通知后,可于2021年5月21日8:3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东兴市公招办于5月21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考试

  (一)笔试(基础知识考试,2021年5月30日)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21年5月24日8:30至5月30日14:00进入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登录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2.笔试方式和时间。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有关《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3.成绩查询(2021年6月中旬)。报考人员进入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登录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4.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东兴市公招办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公布。

  (二)面试(试教,2021年7月上旬)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后,东兴市公招办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并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东兴市公招办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如在编报考人员未能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年6月中下旬;地点:东兴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东兴市政府后广场西侧,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4.发布面试公告。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根据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由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其他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面试人选确定后,东兴市公招办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发布面试公告。

  5.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6.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开展。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7.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七、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各项成绩均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东兴市公招办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发布考察和体检公告。

  (二)考察。由东兴市公招办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察结论。

  (三)体检。东兴市公招办负责组织体检人选的体检工作。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体检人选本人承担。体检人选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2021年度东兴市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2021年度东兴市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东兴市公招办及时进行复查。

  (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原则上本次招聘新进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须在2021年8月6日前完成。

  九、聘用人员待遇

  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十、招聘纪律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的处理;考生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注意事项

  (一)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凡涉及招聘工作的各项时间节点如有调整,经科学研判并报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同意后,由东兴市公招办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前,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请不要随意更换,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东兴市公招办负责解释。

  2021年东兴市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770-7681247。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东兴市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伍建设步伐,加强港口区消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20人,消防文员3名。政府专职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城区各消防站工作,主要从事执勤备战、灭火和抢险救援、消防车辆器材维修等任务。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档案管理、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等辅助性工作和消防协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参与、等非法组织;

  (二)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语言表达能力强,五官端正,无纹身、染发等不适合在政府公共部门出现的发型、形象等;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身体健康,18—35周岁,高中或中专、职高、中技以上学历,部队退役人员与持有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从事汽车维修、水电维修等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符合消防救援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考虑。消防文员,男女不限,18—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写作、摄影、主持等文艺专长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须填写《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应聘者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退伍证、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奖励证明及能证明自身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资料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后退回),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征兵审查合格条件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被治安处罚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参与国内外非法组织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起全年 (双休日可报名);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盛隆家园对面沙潭江消防救援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丹

  咨询电话:0770-2408063,18777088086。

  邮箱:fcggkxf@163.com

  (二)考试

  考试形式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1、报名岗位人数比例1:5以内的直接进入面试;报名岗位人数比例超1:5以上的,须进行体能测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体能考试科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总分100分。3000米跑占40分、100米跑占30分、单杠占30分。消防文员体能考试科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体能测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政审及体格检查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如果政审人选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同时进行政审),确定选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政审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应聘者体检参照兵检项目及检验标准进行,提交近期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结果。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以在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排序递补。

  (四)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面试成绩,确定人选,择优录取。在考试、体检和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经考试、政审、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录用。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达标,试用两个月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录用者,与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正式合同。

  1.员、驾驶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可按比例外出(每月轮休8天,国家法定放假节日,值班后安排补休或按国家标准发放加班费),工作满1年后每年额外享有10天带薪年假。消防文员实行行政班制度,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标准进行放假,但因临时需要或是特殊情况,可安排在下班时间或周未时间加班。消防文员实行行政班制度,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标准进行放假,但因临时需要或是特殊情况,可安排在下班时间或周未时间加班。

  2.岗前培训期间(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元。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1700元。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满勤补贴+职位津贴(如担任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驾驶员和岗位)等津贴补贴,工资待遇为3200—6000元(按国家规定扣除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为实际发放工资),从签订合同起,单位为聘用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上年12月份基本工资发放奖励工资;

  5.住宿、服装、伙食按标准供给,由招聘单位负责。

  

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5月10日

  附件: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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