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共青团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办公室人员招聘公告(广西)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8月2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港口区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岗位要求:

  1.中文、新闻学、传播学相关专业优先(不限于以上专业),大学从事过学生会工作或在工作期间从事过活动策划者优先。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创新思维,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3.年龄:28周岁及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聘用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9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共青团港口区委员会邮箱gkqtw@163.com,联系电话:0770-2861129。

  3.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学士证)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聘用和工资待遇

  1.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面谈。

  2.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共青团港口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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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共青团港口区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我区禁毒工作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结合防城区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招聘人数:50人;

  (二)招聘岗位:区禁毒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被聘用的人员分配到各乡镇(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素质强,热心禁毒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三)具有吃苦耐劳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调配和工作安排;

  (四)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两耳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六)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具有一定的心理学、医学、社会管理等专业知识;

  2.具有禁毒工作经验;

  3.有公、检、法、司等部门从业经历的。

  4.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工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31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3232691;3230082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邮件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防城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网上报名:防城区司法局邮箱fcsifa@sina.com,联系人:禤思杏,联系电话:3232691。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良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面谈合格的人选,择优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招聘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试用

  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一年。

  六、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社工是由政府出资,区禁毒委统一通过面试、政审、体检招录,由区司法局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区禁毒委指挥和监督下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人员。

  2. 聘用后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待遇

  1.正式聘用后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五险”),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2.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防城港市防城区禁毒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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