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32人)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21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6日-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八)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定向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3.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人员岗位的,须为灵山县脱贫户家庭人员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4.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须为2021年7月26日前退役的士兵。
5.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在灵山县连续担任村两委成员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6.报考基层卫生院免笔试需面试岗位的,须为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的人员或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及以上的人员或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1年7月2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10.按照《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7月26日前(含26日,下同)取得,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7月26日之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1年7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8:30—7月30日17:00。
报名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对照《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除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外)。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26日8:30—7月31日23: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
报考者须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考试、考核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7月29日-30日17:00)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报考与条件匹配的岗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8月2日8:30-8月4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免笔试岗位不用缴费。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如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基层卫生院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因所报岗位不能开考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8月18日08:30—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18日08:30—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8月18日08:30—19:00。
(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6日8:30—9月11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细分6个小类别: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分类详见附件4)。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10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确定面试人选及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于2021年10月中下旬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4.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8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结构化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1.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2.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加试方案由灵山县卫生健康局制订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中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或报备案、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3)。
(三)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应及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4号等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886286、6519676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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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4.2021年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分类表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1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优先。
(二)会计或财务相关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熟悉财务软件、电脑操作,有财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文秘、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熟悉WORD、EXCEL、PPT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月30日。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2号天寓商务广场三楼329室)。
4.联系方式:联系人:肖艳,电话:0770-2833669;电子邮箱:rjk2833669@163.com;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2号天寓商务广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拟聘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1. 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初次聘用需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80%发放。
2.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底薪3300-3500 元/月,工资总额包括社保及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按照规定统一缴纳,享受工会会员等待遇。聘用期满前,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同意,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简章
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拟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及技能要求,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者或相关的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环城路荣桂建材城13栋2楼招商局办公室收,邮编3258009(信封注明应聘材料)或fc3258009@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覃金冰,联系电话:0770-3258009。
四、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工资及相关待遇视岗位情况进行岗位补贴,并享受五险,工会福利。
(二)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应聘者须知
(一)进入面试前,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
(二)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招商促进局负责解释。
2021年度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各学校的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思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76人,其中使用教师编制招聘168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0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根据上思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编制总量控制数和岗位空缺情况,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思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和教学辅助教师。
三、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分为两类进行:
第一类为使用教师编制招聘,招聘岗位共46个,招聘教师共88人。其中高中岗位18个,招聘教师20人;初中岗位17个,招聘教师20人;幼儿园岗位11个,招聘教师48人。具体见附件1。
第二类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招聘岗位共34个,招聘教师共76人。其中高中岗位3个,招聘教师3人;初中岗位22个,招聘教师33人;幼儿园岗位9个,招聘教师40人。具体见附件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报考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岗位的,或者取得中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取得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
(三)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所学专业应当与附件1和附件2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四)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相应的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无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在岗服务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需经本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寄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重报。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6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三)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或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成PDF文件或JEPG照片文件,连同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信息一览表》电子文档一起发至招聘报名专用邮箱(ren07702077805@163.com),工作人员在报名期间受理和审核考生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2.考生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必须加入“2021年教师公招报名群”的QQ工作群,群号:749126855,招聘有关通知和要求将在报名群里及时公告。考生加群时要备注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如“张三4520211001”,如不按要求进行,将被移出报名群,后果自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5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两个科目,考生须交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笔试考试费用采取微信支付的方式收取,具体办法将在报名群里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应在2021年6月4日18:00前完成缴费,不按时缴费的取消笔试资格。
(五)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相符。如果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由考生自行举证,即由考生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该考生所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是一致的,认定为符合报考条件。
(六)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七)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于笔试前三天(具体时间待公告)到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上思县思阳镇更生路45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部分岗位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可免笔试(详见附件1),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基础知识考试)
1.笔试日期: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待定。
2.笔试安排: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应考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5.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gsi.gov.cn/)上公布。
(二)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符合免笔试的考生直接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后,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gsi.gov.cn/)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获得学历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如在编报考人员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待通知);地点: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
5.发布面试公告。若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笔试岗位的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根据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上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告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6.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的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7.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由上思县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考察和体检(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gsi.gov.cn/)上发布考察和体检公告。
(二)考察。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察结论。
考察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在考察阶段提交由县级卫健部门出具的无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证明材料和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考人员需在面试前到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领取函件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三)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体检标准和办法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计算排名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和上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应当及时进行复查。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补录。
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使用编制的人员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经费保障
招聘考试所需经费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实际需要向上思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
十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文件规定,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0-2077805。
2021年度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2021年度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一〉(使用教师编制招聘,共88人).xls
附件2:2021年度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共76人).xls
附件3:2021年度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2021年度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报考信息一览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