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19年12月18日讯:根据防编办发[2019]106号《关于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的通知》,经我校行政会议研究,制定了《2019年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我校将在2019年招聘并聘用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6人。

  本次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特殊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23日-2001.12.23期间出生)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术要求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3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岗位工作经历要求

  详见附录《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岗位计划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未满2年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23至12月24日,上午8:30-11:25,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仁爱楼2楼后勤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

  1.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3.报考人员需填写《2019年度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计划表》一式三份。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考核与录取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开始。

  (三)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四、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咨询电话:徐老师0770-288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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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9年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2.2019年度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计划表.docx

  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9年12月16日

2019年防城港东兴市民政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19年11月25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3人(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东兴市民政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4.35周岁以下(有财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5日起至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材料;学历、学位证件相片以及填写东兴市民政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dxmzdj7680108@163.com,联系人:吴梅华,联系电话:0770-7680108。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以便面试时进行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东兴市民政局3楼会议室(东兴市罗浮新区民政办公楼3楼)

  东兴市民政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按照《县区以上医院健康体检标准》内容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开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如拟聘用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和考核,或考核未能通过的,将按面试成绩增选递补人选。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谈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东兴市民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工资福利:文秘人员3310元/月、财务专业人员4000元/月,东兴市民政局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按现行文件执行),同等享受差旅补助及工会福利,享受相应绩效奖励;表现优秀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提高工资待遇。

  五、其他

  本简章由东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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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东兴市民政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东兴市民政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9年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19年12月23日讯: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聘用岗位

  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2019年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收,邮编538201(信封注明“应聘材料”)或zfdc2211339@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杨雪群,联系电话:0770-2211339。

  四、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工资为2300元/月(含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五、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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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2019年防城港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招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19年12月17日讯:为服务协会发展需要,更好地帮助广大青年企业家成长成才,防城港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处1名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秘书处专职秘书1名。

  二、岗位职责

  在协会领导和专职副秘书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会员活动组织策划、办文办会以及协会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确价值观,品行良好,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理念和意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

  3.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学习态度、服务意识良好;

  4.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打印、复印等办公设备;

  5.行政文秘类、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不限于以上专业),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C1/C2驾驶证者优先。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转正后与协会订立合同,合同期二年,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为3000元/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启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12月12日29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防城港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后,将报名表发送至fcgsqqx@163.com。联系人:梁凤仙,联系电话:0770-2818615。

  (二)资格审查

  市青企协秘书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情况严重者将通报有关部门,记录至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

  (三)面试

  报名截止日3个工作日内,市青企协将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需携带《防城港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该表上的照片可以为电子照片打印)、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者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对应试者的组织策划、沟通技巧、协调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谈结束后,根据聘任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情况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防城港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2年。合同期满后由防城港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和聘用人员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协会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协会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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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防城港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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