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招公告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会计岗1人,出纳岗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良好执行力,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广西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招公告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2日至2004年2月23日期间出生)。

  2.专业、学历及其它要求:

  (1)会计学类相关专业。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4)同等条件下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可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2日(网上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邮箱报名:zfzd302@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电话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770-2871009。

  3.报名材料要求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报名登记表》1份(请网上自行下载),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应聘者在面试当天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未入围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为2450元/月,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现行聘用人员相关标准执行,并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2月23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防城港东兴市边海人防局招聘公告

  

东兴市边海人防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兴市边海人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文秘人员1名,工程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具备工程类知识,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要求,文秘岗位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优先,具有从事相关文字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验或在主流媒体、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工程人员岗位工程类专业尤其是熟悉人防工程的相关专业人员优先。

  
(六)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文秘人员岗位性别不限,工程类岗位最好为男性。

  
(七)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包含近期生活彩照一张)、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书)扫描件一起发至我局邮箱,邮箱地址:bfb913@126.com。由我局筛选后统一电话通知面试(面试时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我局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给本人)。

  
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东兴市北仑大道448号融媒体中心大院内东面小楼201室。

  
(二)聘用

  
经面试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本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休假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普通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每月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年终发放少许慰问金。试用期按机关单位聘用人员待遇发放,食宿自理。

  
未尽事宜,请与东兴市边海人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0-7682913。

  
附件:1.东兴市边海人防局岗位招聘计划表

  
2. 东兴市边海人防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兴市边海人防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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