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共招聘行政辅助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执行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表达能力、熟练电脑(办公文档)操作;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9日

  地点: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6号(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五楼办公室)

  电话:0773-2858541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并有意愿的报考人员,填写《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报考人员有效期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谈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进入面谈面试。面谈面试前由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报考人员按通知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谈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确定聘用人选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综合面谈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

  四、聘用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年,工资待遇按《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相关规定计发,之后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单位部分由我中心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附件1: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docx

  附件2: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日

  

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职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第二次招聘编外职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职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文秘岗1名

  (二)会计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资格条件

  1.文秘岗

  (1)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文秘、中文、汉语言文学、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1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公文处理能力,责任感强,服从安排。

  (3)中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会计岗

  (1)年龄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与岗位相称的理论、财政政策和专业技术水平,具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责任感强,服从安排。

  (3)中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1),与资格核验材料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fcgszfgjjzp@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字。

  报名表照片采用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资格核验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以公文写作、财务会计知识等测试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也可附上在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笔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者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查看健康码;如14天内有广西区外旅居史,请及时告知办公室人员。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从其他人员中一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知识考试、所在部门评议等。拟聘人员考试、评议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两年。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均由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等单位部分的费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和聘用管理

  (一)购买五险一金,具体按照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职工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职工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聘用人员管理。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张世群,电话:0770-2826699,传真:0770-2828500。

  附件: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职工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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