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防城港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办公室辅助人员 1名,法律顾问或行政复议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办公室文秘岗位专业不限,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助理要求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五)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至2002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岁;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3日至10月1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通过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通过邮政EMS将报名材料邮寄至防城港市港口区行政中心区平安街市司法局政治部(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8001。
2.报名材料。将《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照片处粘贴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寄送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进行审核。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附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三)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确定面试名单。电话通知各参加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面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方能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核及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五)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试用2个月。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其他补助、考核奖励均由防城港市司法局转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等单位部分的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规定执行。
四、福利待遇和聘用管理
(一)工资福利:大学本科学历3110元/月(含通讯补助80元/月、伙食补助330元/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310元/月(含通讯补助80元/月、伙食补助330元/月)。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在此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工资福利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二)考核管理:防城港市司法局年终开展岗位考核并有相应考核奖励。
(三)动态管理:防城港市司法局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作满一年后续聘的,月工资增加100元。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0—2827786。
防城港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3日
广西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
广西防城港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现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会计岗位1人
工作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新基村凤凰大道尾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制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要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熟悉会计报表的处理,会计法规和税法,熟练使用用友财务软件,能够熟练使用Excel表及运用各类函数,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审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1日-3月27日;
报名方式:网上投递简历;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70-3392080;
电子邮箱:gxblhk@163.com。
四、笔试、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择优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笔试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薪酬按防城港市林业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七、本简章由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解释
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20年3月11日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岗位一:外勤综合工作人员1人、岗位二:办公综合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知识能力及技能要求。
(三)岗位一:需具有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1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岗位二:需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工作细致认真负责。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岗位工作要求的特长或有相关单位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区政府楼五楼区打私办收,邮编538201(信封注明应聘材料)或fcqdsb@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20年1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钟懋纬,联系电话:0770-2211238(含传真)。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工资按《防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标准发放。工资为2300元/月(含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续聘或解聘的决定。
四、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