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公开招聘技术人员公告

  
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是防城港市海洋局下属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编制全市海域海岛使用动态年度监视监测工作方案;承担国家、自治区和防城港市的海域、海岛和海岸线的监视监测任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2人

  
二、 招聘条件

  
1.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大地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等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熟练使用GPS、全站仪、水准仪、测深仪等测绘仪器,熟练运用arcGIS和AutoCAD绘图成图输出,动手实践能力强。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4.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

  
5.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广西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招聘公告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法定工作日的8:00-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以及填写《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发送至邮箱:fcgdgzx@163.com,联系人:岑先生,联系电话:17307800158 / 0770-2822052。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应对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试

  
1.面试时间:电话通知,请注意接听!

  
2.面试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10楼

  
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按照《县区以上医院健康体检标准》内容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聘用人员合同期由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与聘用人员具体商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表现优秀者可优先续签。

  
四、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按防城港市海洋局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防城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

  


2020年7月1日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简章

  

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岗位一:外勤综合工作人员1人、岗位二:办公综合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知识能力及技能要求。

  
(三)岗位一:需具有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1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岗位二:需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工作细致认真负责。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岗位工作要求的特长或有相关单位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12号区政府楼五楼区打私办收,邮编538201(信封注明应聘材料)或fcqdsb@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20年1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钟懋纬,联系电话:0770-2211238(含传真)。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工资按《防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标准发放。工资为2300元/月(含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续聘或解聘的决定。

  
四、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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