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13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拟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

  2.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2.具有市政管网或房建等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市政管网或房建施工规范及操作流程;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4.年龄18-35周岁;

  5.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报名。

  3.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cqjsj2008@126.com,

  联系电话:0770-3252359。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路202号防城港市防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人秘股(邮编:538021)

  4.报名材料要求: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核验后归还。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二)资格复核

  报名初审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者在面试前须携带《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照片1张)到报名单位进行复核。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聘用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四、工资待遇

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1.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学历工资为4283元/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资为4368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用。

  2.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

  3.工作期间,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执行差旅费制度。

  4.每年按规定享受单位工会会员福利,参照公务员执行各项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

  五、其他

  本简章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人秘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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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2021年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共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实际文秘工作经历及文秘、新闻传播学类、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形象良好。矫正视力5.0,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程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 0770-3239016。电子邮箱:fczg3239019@163.com。

  2、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政工室五楼506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男子:10米×4往返跑13′1以内(含13′1),1000米4′25′以内(含4′25′),立定跳远2.2米(含2.2米)女子:10米×4往返跑14′1以内(含14′1),800米4′20′(含4′20′)以内,立定跳远1.5米(含1.5米)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通过后确定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的体检标准》进行,考核、政审条件参照录用人民的标准。

  五、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4000元(含个人应付的“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相关单位报到工作,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可根据考核结果和合同规定做出聘用人员提薪、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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