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城港东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19日讯: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如下:(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东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满前,经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资政策规定享受相应职称资格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70-7683358电子邮箱:dxfy003@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东兴市兴东路253号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505室)(邮编:53810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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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岗位表.docx

  东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东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7月16日

2021年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共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实际文秘工作经历及文秘、新闻传播学类、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形象良好。矫正视力5.0,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程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 0770-3239016。电子邮箱:fczg3239019@163.com。

  2、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政工室五楼506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男子:10米×4往返跑13′1以内(含13′1),1000米4′25′以内(含4′25′),立定跳远2.2米(含2.2米)女子:10米×4往返跑14′1以内(含14′1),800米4′20′(含4′20′)以内,立定跳远1.5米(含1.5米)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通过后确定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的体检标准》进行,考核、政审条件参照录用人民的标准。

  五、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4000元(含个人应付的“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相关单位报到工作,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可根据考核结果和合同规定做出聘用人员提薪、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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