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会计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会计、审计、财经等方面专业知识和扎实的财务会计工作基础;

  (四)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30日后出生),具有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五)具有全日制会计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符合财会从业资格要求;

  (六)中共党员优先,具有财会审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附后)到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综合科报名(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2楼1209室)。

  (二)资格审查与筛选

  1.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按照公布的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确定初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通知初步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到市接待办综合科进行复审,并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2.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研究确定招聘人选。

  3.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组织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综合科联系。联系人:吴远清,电话:0770—2822689、13977093050。

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

  

防城港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聘用人员,专职从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扫黑除恶常态化、平安建设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4名辅助人员、1名新闻宣传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公安、法律、计算机、汉语言文学、政史等相关专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辅助岗位

  (1)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基本的办公软件应用;

  (2)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3)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宣传岗位

  (1)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新闻写作能力,熟悉摄影技术;

  (2)具备一定的网络管理和宣传策划能力;

  (3)熟知微博、微信、网站的特性及各项功能,并熟悉其运作方式,对网络传播有一定理解;

  (4)具有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5月5日

  (二)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市政府楼一楼115室(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邮寄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市政府楼一楼115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灵斌0770-2828430,电子邮箱:fcg2828430@163.com。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有学校或院系证明属实的成绩单一份;其他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书、任职文件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1张。

  2.通过信函、邮件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须最迟于笔试前2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防城港市委政法委部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4.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等待通知笔试。

  (四)考试

  1.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1.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年度绩效,共4部分构成,正式聘用后月基本工资2800元起,试用期间月工资按80%执行。

  2.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委政法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防城港市委政法委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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