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员相关要求
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办公室综合工作人员6人,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5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正式聘用。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止,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16楼1603室,联系方式:0770-2832980。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发送至市乡村振兴局邮箱fc2821825@163.com。
3.资格审查。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筛选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确定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我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
5.通过面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试用期。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7.工资待遇:本科学历基本月工资3000元,大专学历基本月工资2900元,均含五险一金,食宿费用自理(有饭堂)。年度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表现核发。

附件: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共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实际文秘工作经历及文秘、新闻传播学类、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形象良好。矫正视力5.0,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程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 0770-3239016。电子邮箱:fczg3239019@163.com。

  2、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政工室五楼506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男子:10米×4往返跑13′1以内(含13′1),1000米4′25′以内(含4′25′),立定跳远2.2米(含2.2米)女子:10米×4往返跑14′1以内(含14′1),800米4′20′(含4′20′)以内,立定跳远1.5米(含1.5米)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通过后确定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的体检标准》进行,考核、政审条件参照录用人民的标准。

  五、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4000元(含个人应付的“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相关单位报到工作,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可根据考核结果和合同规定做出聘用人员提薪、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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