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

  【导读】艺术高考网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已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40.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8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1月22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中“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2021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021年山东高考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导读】高考网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山东高考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已公布,具体如下:

  

  录取工作规定

  (一)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坚持依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高校要严格执行和落实《招生章程》确定的各项规则和承诺,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2021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应根据体检结论、报考类别、层次、选考科目,结合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志愿填报。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高中学校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帮助,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服务,指导考生在全面掌握信息、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代填代报,更不得擅自修改。

  (二)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关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体规定的)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退档。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以及对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

  (三)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动沟通无效后,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

  (四)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8〕5号)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残疾人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残疾人,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六)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

  (七)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一项分值加分,不可重复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各报名点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分数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

  (九)下列考生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十)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司法部、教育部《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加强对录取场所的管理,净化招生环境。根据教育部要求,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录取期间,除招生部门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录取场所。要做好录取场所的疫情防控,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十二)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民办高校已录取考生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录取的依据。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应及时将相关录取考生名册(民办高校还附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送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其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应及时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查询,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十三)对属于考生个人的信息及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十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或换录。

  (十五)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021年西藏民族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西藏生源招生简章

  【导读】从西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西藏民族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西藏生源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西藏民族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教育部团队式对口援助高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优秀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创建单位、自治区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易班中心)高校,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在祖国内地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

  一、专业介绍与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在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主要面向广播电视媒体、互联网传媒与文化传播实体等培养播音主持、有声语言传播人才。专业设有演播室、虚拟演播室、语音实训室、形体综合教室、媒体融合实验室等先进教学实验设施。在教学中注重理论与实际并重的同时强化专业实践素养的塑造,并且凸显民族特色与实用特点,实施藏汉双语培养。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是中国高校影视学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委员会首届理事单位,出版了中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1世纪核心教材、“十三五”规划教材《主持人思维与表达》等专业著作,该专业教师曾获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一等奖、国家民委教学成果二等奖、西藏自治区教学成果三等奖和西藏民族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历届毕业生素质优良,不仅具有比较完整的知识素养、创新思维能力,而且具有扎实的专业素质能力、出色的口语表达能力、熟练的播音、主持技能与独立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技能和良好的文字能力,受到了社会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目前已陆续向中央、省、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与互联网等媒体输送了近三十余名播音员主持人和出镜记者。

  二、报考条件

  符合《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藏招委办〔2020〕29号)报考条件,具有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生均可报考。同时考生还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二)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夜盲、色弱;

  (三)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普通话标准,口语流利;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气质良好;

  (五)未婚、不超过25周岁。

  三、招生计划

  



四、报考方式

  (一)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西藏民族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报名登记和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须加盖就读学校公章);

  3.西藏民族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考生健康状况登记表(见附件2);

  4.七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陕西省和西藏自治区内的考生除外)。

  (二)收费标准

  根据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专业考试费100元/人,通过初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再缴纳考试费60元/人。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拉萨考点:4月3日在西藏民族大学驻拉萨办事处报名,地址:拉萨市慈松塘西路;

  2、西藏民族大学考点:4月2日前与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联系报名。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4月4日-5日,拉萨、西藏民族大学考点同时开考。

  初试时间:4月4日;

  复试时间:4月5日;

  初试结束后将及时公布复试考生名单,第二日进行复试。

  2.考试地点:报名时公布。

  五、考试内容、方式和程序

  本次考试使用普通话进行。

  1、初试分值及内容

  (1)分值,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

  ①自我介绍:30秒以内的介绍,突出特点、专长等;

  ②自备稿件朗诵:题材、体裁不限。不得使用新闻类稿件(消息、评论、通讯);

  ③才艺展示内容限四类:

  声乐——唱法不限,民族、美声唱法优先;

  编讲故事——体现自编特色、创新特点;

  曲艺——单口相声、评书、快板等语言类曲艺;

  舞蹈——类别无优先次序;

  艺术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可作为凭证,如中国音协钢琴考级证书、中央音乐学院钢琴考级证书等。

  2、复试分值及内容

  (1)分值,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

  ①指定稿件朗诵;②即兴表达;③即兴节目主持;④考官提问。

  六、成绩公布

  初试:根据计划1:6的比例划分初试合格名单,初试合格后参加复试,初试合格名单将当天在“西藏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告,网址:http://zs.xzmu.edu.cn/。

  复试: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的1:4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复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名单将于2021年4月中旬在“西藏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七、录取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执行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前提下,根据播音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考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要求和录取标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作假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前查阅考点所在地(拉萨或咸阳)新冠疫情最新防控公告,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考生报名和考试时,须主动配合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查,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戴口罩、不扎堆。

  (三)有新冠肺炎患病史及近14天有咳嗽、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须提前与学校招生办联系。

  九、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电话:招生办公室:029-33755799(兼传真)

  新闻与传播学院:029-33755444

  电子邮箱:xzmuzsb@163.com

  附件1:西藏民族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报名登记和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2:西藏民族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考生健康状况登记表.docx

  

  
西藏民族大学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五)

  【导读】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志愿设置和填报的解读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宜整理如下:

  



  14.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计划、预科班、民族班等如何填报志愿?

  (1)普通类本科批设置特殊类型志愿,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在特殊类型志愿中填报。经考试(核)合格并经公示的入围考生方可填报。

  (2)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计划、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报考资格且达到相应的分数要求。考生可将上述志愿与本科批非定向志愿一并填报。

  15.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普通类专业吗?

  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按文化成绩填报普通类专业。但在同一次填报时,只能从普通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中选择一类填报。

  16.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考生要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仔细阅读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计划专刊等,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要求,根据自己的成绩、志向、体检结论等,特别是要根据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慎重报考。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阅读我省今年的招生政策规定和有关高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报考高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不要填报不符合学校招生章程要求(如成绩要求、体检要求、性别要求、民族要求、外语语种、选科要求等)的院校(专业)。

  17.志愿填报时,考生选考科目应如何对应高校招生专业选考范围要求?

  2021年高校招生计划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和公布。招生计划中含招生院校、院校所设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所涵盖的专业以及专业组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先了解拟报考院校的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等条件,再填报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例1:某高校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历史”,再选科目未提要求,则表示考生首选科目只要为历史,就可报考该专业。

  例2:某高校某专业的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或地理”,则表示考生首选科目必须为物理,再选科目中选择化学或地理中的1门,即可报考该专业。

  例3:某高校某专业的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和地理”,则表示考生首选科目必须为物理,再选科目中必须选择化学和地理2门,才可报考该专业。

  18.如何查询招生院校对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要求?

  考生可通过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www.hneeb.cn)查询各高校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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