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导读】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的综合性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3年5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成功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我校艺术学院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音乐学、美术学为和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是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表演、设计专业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8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下设藏族音乐、藏族美术两个专业方向)、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1个二级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
2005年,音乐学(藏族音乐)、美术学(藏族美术)被评为校级重点学科;2006年,音乐学(藏族音乐)、美术学(藏族美术)被评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设计学为校级重点学科;2008年美术学(藏族美术)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并于2010年被批准为特色专业建设点和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009年音乐学(藏族音乐)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及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是全国普通高校美术学(美术教育)本科专业试点改革院校之一。
2006年,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为藏族唐卡“勉唐画派”和“钦泽画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藏族唐卡“勉唐画派”为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2016年“拉萨扎念弹唱”成功获批为第二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基地。拥有3名代表性传承人和4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
为确保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及层次
我校2018年艺术类计划120人,均为本科层次。具体如下:
专业
代码
|
专业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层次
|
性质
|
招生计划:120人
|
备注
|
||
合计
|
西藏
|
其他
|
|||||||
130201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
|
4
|
待定
|
本科
|
非师范
|
5
|
5
|
文理兼招
|
|
130202
|
音乐学
|
4
|
待定
|
本科
|
非师范
|
14
|
12
|
2
|
文理兼招
|
130202
|
音乐学(师范)
|
4
|
免费
|
本科
|
师范
|
20
|
16
|
4
|
文理兼招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
|
待定
|
本科
|
非师范
|
6
|
6
|
文理兼招
|
|
130204
|
表演(舞蹈表演)
|
4
|
待定
|
本科
|
非师范
|
20
|
20
|
文理兼招
|
|
130401
|
美术学(师范)
|
4
|
免费
|
本科
|
师范
|
20
|
18
|
2
|
文理兼招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待定
|
本科
|
非师范
|
20
|
17
|
3
|
文理兼招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
|
待定
|
本科
|
非师范
|
15
|
13
|
2
|
文理兼招
|
合计
|
120
|
107
|
13
|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考生须符合《2018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西藏自治区籍考生请登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zzsks.com.cn)查看《关于做好2018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第三条)。
(三)非西藏自治区籍考生须达到其户口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报考要求,参加其省(区、市)组织的2018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者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三、报名、考试事项
(一)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8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设拉萨、昌都两个考点。
1、拉萨考点
⑴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21日—22日
⑵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
2、昌都考点
⑴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21日—22日
⑵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地点:昌都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拉萨考点
⑴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素描9:30—12:30;速写13:00—13:30;色彩15:00—18:00)
◆增加校考项目---命题创作:2017年12月24日9:30-11:30
考试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体育馆
(2)音乐学类
考试时间
a.初试:2017年12月23日-24日(上午9:30—13:30;下午14:30开始)
b.复试:2017年12月25日-26日(笔试9:30—11:00;面试11:10开始)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增加校考项目---声乐演唱:2017年12月25日同时进行。
考试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校考)
a.初试:基本乐理:2017年12月23日(笔试9:30—11:30);
视唱练耳:2017年12月23日(笔试、面试11:40-13:40);
《音乐创作-歌曲创作》23日(下午14:30-17:30);
b.复试:基础和声:2017年12月25日(笔试9:30-12:30);
视唱练耳:2017年12月25日(笔试、面试12:00-13:00);
《音乐创作-器乐曲创作》:2017年12月25日(下午14:30-16:30)。考试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
(4)表演(舞蹈表演)
a.初试:2017年12月23日-24日(上午9:30—13:30;下午14:30开始)
b.复试:2017年12月25日-26日(上午9:30—10:30;下午14:30开始)
考试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
2、昌都考点
⑴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8日(素描9:30—12:30;速写13:00—13:30;色彩15:00—18:00)
◆增加校考项目---命题创作:2017年12月29日9:30-11:30
考试地点: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考试时间
a.初试:2017年12月28日-29日(上午9:30—13:30;下午14:30)
b.复试:2017年12月30日(笔试9:30—11:00;面试11:10开始)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增加校考项目---声乐演唱:2017年12月30日同时进行。
考试地点: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校考)
a.初试:基本乐理:2017年12月28日(笔试9:30—11:30);
视唱练耳:2017年12月28日(笔试、面试11:40-13:40);
《音乐创作-歌曲创作》28日(下午14:30-17:30);
b.复试:基础和声:2017年12月30日(笔试9:30-12:30);
视唱练耳:2017年12月30日(笔试、面试12:00-13:00);
《音乐创作-器乐曲创作》:2017年12月30日(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4)表演(舞蹈表演)
a.初试:2017年12月28日-29日(上午9:30—13:30;下午14:30开始)
b.复试:2017年12月30日(上午9:30—10:30;下午14:30开始)
考试地点: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三)注意事项
1、报名
⑴参加西藏自治区省级统考的考生可同时报考我校相关专业,但须在现场核验时提出报考要求。
⑵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2018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到所在考区(拉萨考区: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昌都考区:昌都市招办)缴费,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准考证。
2、身高
为保证我校的生源质量,结合专业本身及就业的特殊性,特对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和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限制身高。
女生身高1.6米以上,男生身高1.7米以上。
3、考试注意事项
⑴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表演两个专业的考生按照2018年西藏自治区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为据进行录取。
◆考试内容详见《关于做好2018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⑵报考西藏大学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五个专业的考生按照西藏大学2018年艺术类统考及专业校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四、收费
按照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各专业缴纳费用如下:
专业名称
|
缴费金额(元/人)
|
合计
(元/人)
|
备注
|
||||
初试
|
复试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校考考务费
|
考务费
|
校考考务费
|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
|
40
|
60
|
/
|
60
|
30
|
190
|
增加校考项
|
音乐学
|
40
|
60
|
/
|
60
|
/
|
160
|
|
音乐学(师范)
|
40
|
60
|
/
|
60
|
/
|
16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40
|
60
|
/
|
60
|
/
|
160
|
|
表演(舞蹈表演)
|
40
|
60
|
/
|
60
|
/
|
160
|
|
美术学(师范)
|
40
|
60
|
30
|
/
|
/
|
130
|
增加校考项
|
视觉传达设计
|
40
|
60
|
30
|
/
|
/
|
130
|
增加校考项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0
|
60
|
30
|
/
|
/
|
130
|
增加校考项
|
五、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在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招生录取时对身体状况的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为保证质量,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咨询电话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0891-6405900(办)
西藏大学艺术学院:0891-6405261、6405255(办)
2018年中考满分作文450字范例
【导读】悲观些看成功,乐观些看失败。轻松些看自己,宽容些看别人。不问收获,但问耕耘!天道酬勤。下面为您用心搜集了2018年中考满分作文450字范例,欢迎关注。
中考满分作文450字一:值得珍藏的财富
财富’,两个金子般的字眼,对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义。对于成功的人,成功前的一次次跌倒,所获取的经验是一笔财富;对于孩子来说,拥有双亲的呵护与爱是一笔财富;对于学生来说,知识是一笔财富;对于我来说,成长中的跌跌撞撞,父母的呵护都是我的财富。
记得曾经的一次,是我的第一次,也是我的最后一次。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偶尔迎面扑来一阵清风。我早早地来到教室,直至上课,老师说:“今天来个数学测验,看看同学们本单元的学习成果。”心情顿时从山顶高峰跌入谷底,这个单元几乎没听课,这次注定失败。老师又继续说:“测验我会上午最后一节上课前改完,并发下来。”老是这句话对于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不一会,老师把试卷发了下来,随着时间分分秒秒的过去。‘‘铃铃。’‘下课铃响了。过去了许久,第四节课来了,老师严肃走进教室,把批改好的试卷丢到讲台上,气势汹汹不弱当年关公,脸气得通红。我的心里多了几分安慰,有人陪我挨骂。试卷发下来,一根油条和一颗鸭蛋的早餐组合,让人惊讶。老师开始批评了,此时,天空突然打雷,早晨的好天气被破坏了,直至下课,老师气呼呼地走了。
放学了,天空打雷声停了,但还有蒙蒙小雨,心情与此时此景相吻合。我没带雨伞,我漫步在雨中,想着怎么办?母亲知道每个星期五都有数学测试,雨水点点滴滴拍打着我。突然,脑子灵光一闪。回到家,妈妈便问:‘‘考得怎么样,成绩怎么样?老实交待。’‘母亲严肃地坐在沙发上。我装成若无其事地样子说:“老师说,今天不考试,把试卷放下来做练习。”母亲又问:“有吗?”我毅然说:“是这样。”“胡说,老师来电话了。”母亲大怒。雨又大了许多,刮风下雨来得比之前更猛烈。母亲指责到:“这么小就会说谎,大了。”之后我反省了一番,向母亲道歉了。此时此刻天晴了。母亲笑了。
在每个人成长旅途中,大大小小的事情,让我总结经验,改正过错。这就是财富。
中考满分作文450字二:习惯
妈妈常说,好习惯就像一位良师益友,在随时随地给你带来益处。我也有许多习惯,有好的习惯,也有坏的习惯。今天我就来讲讲我的良师益友——好习惯和我该死的敌人——坏习惯。
好习惯——爱看书。
我可是个十足的‘养书一族’,我的床头柜里,椅子上,桌子上,抽屉里,床上都是书。我不仅爱书,还爱看书。瞧!这会儿,妈妈正在责怪我呢!原来呀,刚才妈妈出去买菜,临走前,妈妈千叮万嘱,叫我看好煤气上的牛奶,可那时,我正看书看得津津有味,哪听得见妈妈的叫声,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一股焦味传进了我的鼻子里,我想,这回惨了,正当我要去收拾残局时,妈妈回来了,结果(不说你也知道),我挨了一顿‘竹笋炒肉’,我的*呀!呜呜……
坏习惯——马虎。
那天,是数学考试,一上考场,我就‘下笔如有神’,一题又一题,很快就做完了,我不屑一顾地把考卷交给了组长,结果,牛皮又吹破了,我的马虎毛病又犯了,,一题加法,明明很简单,我却看漏了一个小数点,回家后,我挨了妈妈的一顿‘河东狮吼’,更惨的还在后面呢,我挨了爸爸的一顿‘铁砂掌’,呜呜……
我的好习惯随时带给我益处,而坏习惯也随时在提醒着我,当然,我一定会改掉坏习惯,让更多的坏习惯变成好习惯,你信吗?
为方便大家及时获取2018年中考试题、成绩、分数线信息,为广大考生整理了《全国2018年中考试题答案、成绩、分数线专题》考生可直接点击进入以下专题进行信息查询。
2018年新疆艺术类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
【导读】寒窗苦读十余载,今朝考试展锋芒;思维冷静不慌乱,下笔如神才华展;心平气和信心足,过关斩将如流水;细心用心加耐心,努力备考,定会考入理想院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 《2018年新疆艺术类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供您查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艺术类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者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和程序
所有报考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1-28日,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现场电子摄像(须考生本人到场)并领取印有该考生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才能参加自治区统考和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
二、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三、考试
1.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所有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参加自治区统考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校考。凡自治区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也可在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自治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应于2018年春节后举行,3月底前完成,不得影响中学正常教学秩序。校考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学校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按学校公布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18年1月30日前完成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网址为: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
3.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来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
4.拟在我区设置艺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进行校考的区外本科高校,须于1月10日前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http://www.xjzk.gov.cn),提出申请,待审核通过后,生成书面申请打印盖章并传真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考点统一安排在新疆师范大学,考试时间:2018年2月23日-3月1日。校考期间,各高校应接受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未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意而在我区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其专业考试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5.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招生院校负责告知考生校考成绩,对合格考生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严禁以最低分并列分数人数较多等理由,超过计划数4倍发放合格证书。
6.新疆作为多语种考区,允许少数民族学生可以选择不同语种参加普通高考并填报相应语种招生计划志愿。因此,凡在我区没有安排少数民族艺术类协作计划(预科计划)的区外招生院校,如果给我区少数民族考生发放了校考合格证,则视为院校同意该生免除预科直接就读院校相关专业。同时,院校必须安排相应语种(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蒙语言)的招生计划,以便考生填报志愿。
7.各招生院校须于2018年4月10-30日,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系统中下在模板)要求,上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艺术类专业管理系统”(网上报送系统网址为:http://www.xjzk.gov.cn)。校考合格考生信息经我院网上审核通过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一份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备案。对于因招生院校报送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而影响考生投档、录取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8.区外高校可以直接认可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等区内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的相关专业考试成绩,但必须报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并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进行说明。
获准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也可根据自治区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并于2018年5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9.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违规处罚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通过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委的管理,选聘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高校艺术类专业教师或专业团体的业务骨干担任评委,并建立由性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评委及仲裁小组成员名单应参照机密级事项管理。
10.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妥善保存1年,以备复查。
三.艺术类专业考生考试科目
由艺术类专业考试和高考统考两部分组成。
(1)专业考试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自治区下发的文件要求参加自治区统考或按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参加校考。
(2)专报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统考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使用汉语言试卷并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民语言(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使用授课语种试卷并使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其中,采取模式一教学的文科双语班考生的数学(文史类)科目使用汉语言试卷并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语言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使用蒙语言试卷并使用蒙语言文字答题。
双语班(指理科双语班、采取模式二教学的文科双语班)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汉语言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
(3)兼报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统考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柯语言五个语种及双语班考生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考试科目与“未报艺术类专业考生”相同,但该考生在参加填报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计算其高考统考成绩。
四、计划编制
1.所有高校均须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其中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编制分专业“0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在编制在疆招生计划(包括0计划)时,必须根据生源情况发放专业合格证,选择招生计划语种时除“汉语言”计划外,拟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院校,还须根据生源情况选择相应的“民语言”或“民考汉”或“双语班”或“蒙语言”计划。
五、填报志愿
1.美术类专业考生,凡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还须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未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或《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2.音乐类专业考生,凡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音乐类统考专业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还须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志愿。
未获得《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音乐类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获得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并参加全国统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
六、录取
1.各高校在我区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2.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本校网站上公布,高考录取前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它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各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可按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或文化课、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安排录取,高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本年度招生章程中予以公布,同时报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
4.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并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自治区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5.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普通批次录取前录取;艺术类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充。
6.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告知考生报考第一志愿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于2018年7月4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核准备案。
7.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对文化课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投档,招生院校必须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在疆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2018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艺术类、体育学类招生章程
【导读】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位于银川市,作为自治区第一所独立学院,是由宁夏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2004年1月教育部正式予以确认。学院座落于西部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毗邻宁夏大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艺术类、体育学类招生章程》供您查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艺术类、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国标代码:13325)
第四条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合格者,颁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报考条件、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八条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一般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第九条学院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处规定的批次招生录取。
第五章专业课考试
第十条学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体育学类专业课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体育学类专业课考试。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确定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第十二条文理科计划通用。录取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文理科综合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均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第七章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在校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
第十四条学院根据学生特点专门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在校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平均每生每学年3000元)。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学院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艺术类、体育学类专业收费标准。音乐学:20000元/学年;美术学:20000元/学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17000元/学年。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51-2062548
学院招生传真:0951-2062548
学院网址:http://xinhua.nxu.edu.cn
学院招生邮箱:xhxyzsb@nxu.edu.cn
第十七条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其下设的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