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导读】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云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考前14天内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集聚区域,避免接触有可疑症状者,考生到昆后至考试结束前,勿离开昆明。考生须在考前14天起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做好相应记录,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医并报告。

  2、考生须在11月20日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同时下载打印《云南省2021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做好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3、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应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考点。

  4、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至少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入场必须持3天内本人云南健康码绿码(彩色纸质版),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各类别每天首场考试入场时交予监考员,报考多个统考类别的考生和参加音乐类统考的考生应准备多份《承诺书》。

  5、“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

  6、考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疾控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场或隔离时段参加考试。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根据疾控部门意见处置。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8、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考生将依法追究责任。

  9、考生及家长应高度重视候考、考试期间的交通、住宿、饮食安全,注意自我防护。

  10、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可能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云南省招考网和云南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云南省2021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2021年天津塘沽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导读】艺术高考网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天津塘沽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可登录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http://www.zhaokao.net/)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查询自己的成绩。具体如下:

  

  2021年天津塘沽艺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天津塘沽艺考考生可以通过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http://www.zhaokao.net/)艺考成绩查询系统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2021年天津塘沽艺考成绩查询入口一 点击进入

  

2021年天津塘沽艺考成绩查询入口二 点击进入

  

2021年天津塘沽艺考成绩查询入口三 点击进入

  

2021年湖南怀化艺术类统考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导读】艺考网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湖南怀化艺术类统考成绩查询入口已于1月15日正式开通,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http://jyt.hunan.gov.cn/)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2021年1月15日公布2021年湖南怀化艺术类统考成绩和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同时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通过高考“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

  在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成绩的准确性。成绩复核实施办法,请考生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

  考生可以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输入报名号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2021年湖南怀化艺术类统考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2021年福建高考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导读】高考网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福建高考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已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我省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高考(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对于已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1年6月30日前因相关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部分高考录取照顾项目(附件1)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20〕5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等规定执行,其它高考录取照顾项目可参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0〕4号)的有关规定先行申报。

  二、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17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1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2)要求,提交《2021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三、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分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造《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5)、《2021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6),并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3月20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3月22日前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27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3月31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纸质《花名册》合订本(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落地实施的第一年,高考加分改革力度大,涉及人员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晰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号)执行。

  2.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加分考生资格四级网上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自觉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各地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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