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卢湾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查询时间:6月10日起公布

  【导读】会考网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顺利结束》了解到,2021年上海卢湾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已公布,考试成绩将于6月10日起公布。具体如下:

  

  2021年上海卢湾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于5月8日至9日举行。全市共有10万余名高二、高三考生及社会考生参加考试。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此次考试严格执行防疫要求,落实考试组织保障,考点周边状况良好,考场秩序井然不紊,考试安全、平稳、顺利结束。

  按照工作日程安排,接下来将进入评卷阶段。2021年上海卢湾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将于6月10日起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上提供查询。

  考生若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段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edu.cn)反馈考生。

  考生可以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http://www.shmeea.edu.cn/)成绩查询(http://www.shmeea.edu.cn/page/24300/)点击进入“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查询”输入报名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2021年上海卢湾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

  

2021年内蒙古乌兰察布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导读】从乌兰察布教育局获悉,2021年内蒙古乌兰察布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2021年河南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安排

  【导读】会考网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公布的《关于2019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了解到,2021年河南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已公布,安排在2020年12月22-25日和2021年1月16-18日,具体如下:

  

  考试对象

  凡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2019级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获得D等级或因故未参加上次学业水平考试的2018级学生应参加相应学科的补考。

  考试时间

  2021年河南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1月16-18日,信息技术学科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2-25日

  

  考试科目

  2021年河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个学科。

  考试组织

  2021年河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的考务管理及阅卷工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信息技术学科的考务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并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当地考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妥善解决考务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2021年1月上海崇明普通高中会考时间:1月9日至1月10日

  【导读】会考网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1月上海崇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将举行,会考时间安排1月9日至1月10日期间,具体如下:

  

  2021年上海崇明普通高中会考时间安排在1月9日至1月10日期间举行。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考前须知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各考点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消毒,所有工作人员均符合身体健康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现就考生参加上述考试做如下提醒:

  1.参加笔试科目的考生从12月26日前,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自行下载打印《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笔试)》(附件1↓)。


  

  2.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从12月27日前,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自行下载打印《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外语听说测试)》(附件2↓)。以下笔试和外语听说测试承诺书均简称《承诺书》。

  

  3.考生须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5.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6.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不得参加本考试,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确诊病例康复后1个月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7.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45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8.考生入场,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入场时交予考点保存。

  9.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专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或于考试期间发热的,将按照防疫相关程序进行处置,请考生与家长予以配合。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11.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1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