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高考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导读】高考网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福建高考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已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20〕55号)要求,为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确保高考加分改革平稳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条件

  (一)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条件

  2021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19个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我省19个民族乡包括:福鼎市硖门乡、佳阳乡,福安市坂中乡、穆云乡、康厝乡,霞浦县盐田乡、水门乡、崇儒乡,蕉城区金涵乡,龙海区隆教乡,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连江县小沧乡,罗源县霍口乡,惠安县百崎乡,宁化县治平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庐丰乡、官庄乡。

  “3年完整户籍”:指考生高中阶段具有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区域内连续完整3年以上户籍(时间截至高考当年7月1日)。

  “3学年完整学籍”:指考生所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从入学之日至毕业,均在考生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并有连续完整的3个学年学籍。

  “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指考生在“3学年完整学籍”的高中学校实际就读连续3个学年。

  如考生在提出高考加分申请后至考试当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所在地,或将学籍转出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高中阶段学校,视为自行放弃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录取照顾资格。

  (二)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同等优先录取照顾政策的条件

  不符合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政策。

  二、少数民族考生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流程

  (一)申请。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下载打印《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民族成份应与考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高考报名信息表一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高考报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二)审核。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申请表》中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籍、实际就读和户籍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在审核考生户籍情况时如发现考生户籍情况变动异常,可移送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核实。审核好的《申请表》统一登记造册,填写《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花名册》(见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送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审核考生少数民族成份。

  (三)公示。经审核认定的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录取照顾特征信息,须在考生现就读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班级、民族、所在学校、享受高考录取照顾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对于享受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还应公示考生户籍迁入现所在地时间和在该就读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就读的起始时间。未经审核公示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各地各校公示结束后,考生高考录取照顾特征信息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其它事项

  (一)严格落实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对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以及对各地审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民族宗教厅、省公安厅负责。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在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进行,设区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和公安局负责对所辖各县(市、区)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在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考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公安部门负责核实教育部门移送的考生户籍情况,反馈考生户籍变动信息,为教育部门审核考生年限资格条件提供参考依据;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审核少数民族考生成份。

  (二)严格落实高考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资格四级网上公示机制,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向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予以纠正。如有举报,县(市、区)教育局应予以受理,并视情提请民族宗教和公安部门协助核查,如核查属实,对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予以取消并公开处理结果。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考生本人须对所申请的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真实性负责。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更改民族成份、户口非正常迁入民族乡并申请享受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获取享受高考录取照顾录取资格的考生,以及在考生民族成份变更、户籍迁移和高考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或失职渎职的,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倒查追责。

  请各地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和各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

2021年黑龙江鸡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导读】从鸡西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黑龙江鸡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上海普陀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5月8日至9日)

  【导读】会考网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上海普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已公布,将于5月8日至9日举行。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如下:

  

  2021年上海普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5月8日至9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由于5月8日是工作日,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尽量提前出门,确保在规定时间前进入考场。

  (1)5月8日上午化学科目考试,8:15考生开始入场,9:15禁止考生入场,9: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2)5月8日下午思想政治科目考试,12:15考生开始入场,13:15禁止考生入场,13: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3)5月8日下午物理科目考试,14:45考生开始入场,15:45禁止考生入场,16:0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4)5月9日上午历史科目考试,8:15考生开始入场,9:15禁止考生入场,9: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5)5月9日下午地理科目考试,12:15考生开始入场,13:15禁止考生入场,13: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6)5月9日下午生命科学科目考试,14:45考生开始入场,15:45禁止考生入场,16:0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3.本次考试下午开考两场,请参加下午第二场考试的考生,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和考场所在教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切勿走错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可以携带物品: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除外)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

  5.严禁随身携带进入考场的物品:

  (1)手机一旦带进考场被监考员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

  (2)具有无线接收、传输功能的各种通讯工具及录放设备,包括智能手表和智能手环;

  (3)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如果携带上述物品,须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

  6.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后,应认真核验条形码上的科目信息、姓名、报名号和座位号,并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报名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贴好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填写字迹不清,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使用2B铅笔。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9.考生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前须经监考员同意,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考生应立即停笔,安坐原位,待监考员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11.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警惕网上虚假信息,保护自身利益,勿存侥幸心理,**已入刑,投机取巧不可取。如果有违规、违法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处理。

2021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即将开始

  【导读】从新疆招生网了解到,2021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即将开始,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启动,所有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在指定地点参加自治区统考。

  报名条件及流程

  考生须符合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取得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号。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须持有各地、州、市(县)招生办公室打印及盖章的《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

  参加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通过“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网站,进入“新疆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公告要求确认考点,按时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结束后,系统将统一随机编排专业统考准考证。考生须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阅读考生考场规则、诚信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承诺确认。

  报名时间

  美术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00至12月29日18:00。

  音乐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3日10:00至1月10日18:00。

  缴费确认

  在乌鲁木齐考点参加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在网上完成报名,美术类于2021年1月1日至1月3日16时前在网上缴费,音乐类网上报名缴费同步进行,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在喀什、奎屯考点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报名,于1月1日至1月3日16时前在高考报名点缴费,缴费后方为报名成功。

  美术类考生1月4日自行上网打印统考准考证;音乐类专业考生1月12日起自行上网打印统考准考证。

  考试科目及时间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考试方式:集中,笔试。

  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为:基本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美术类专业统考时间:2021年1月5日

  音乐类专业统考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9日

  考生凭专业统考准考证、报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考点参加自治区专业统考。

  考生可登陆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了解报名相关要求及考点设置情况。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好日常体温监测。考前和考试期间,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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