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7个职位,计划招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年龄、相关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等时间的计算,以2020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8日至2003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的岗位,具体详见《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有关规定,按各职位要求采取直接面试方面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雁山区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雁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4室,联系电话:0773-3553019。邮箱地址:ysqrsj@guilin.gov.cn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现场报名时上交《健康卡》、《健康承诺书》。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或感冒未愈的考生,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后续待情况允许时再核验相关材料原件。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填写《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三证缺一不可。面试过程中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7.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五)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

  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局,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加大监管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本次考试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3-3553019

  相关网站: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雁山区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计划表 (11.8).xls

  附件2: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21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4:健康卡.xls

  附件5:健康承诺书.docx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关于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为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全额拨款相当于正处级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粮食和物资储备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承担行业粮食和物资风险监测和评估、标准研究、技术培训及科技推广应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资质认定范围内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仲裁检验鉴定及相关研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

  
二、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成绩公布、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发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微生物学、化学、分析化学专业,3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邮箱ljz0771@163.com。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姓名格式命名(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张三),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2021年3月9日18:00。请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并请在投送材料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确认电话0771-4820161,逾期不再受理。多次发送邮件的,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投送的为准。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报名登记表、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并将WORD文档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姓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大小勿超过10M,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的邮箱,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表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书扫描件;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

  
(5)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6)工作经历证明;

  
(7)科研及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8)近期彩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中心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核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结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中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2.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3.应聘者考试当天请携带打印并在真实性承诺栏内承诺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生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官网通知公告栏中公布。

  
5.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我中心根据考试、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本单位网站(www.gxljz.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受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确定拟聘人选。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821210,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凌海,0771-4820161

  
点击下载>>>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疫情防控个人信息填报承诺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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