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引进人才120人简章

  

广西崇左市大新县2019年引进优秀紧缺人才简章

  
广西崇左市大新县位于桂西南边陲,与越南高平省、重庆县山水相连,边境线长43公里,总面积2742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1个华侨经济管理区,总人口38万人。大新县区位优势明显,地处南宁、百色、崇左三座中心城市的交汇处,距崇左市人民政府所在地75公里,距广西首府南宁市143公里,崇靖高速贯穿全境,交通十分便利,是中国通往越南及东南亚各国最便捷的陆路大通道之一。境内物产资源丰富,锰矿藏量达1.36亿吨,居全国首位,素有“中国锰都”之称。大新县农林特产资源丰富多样,是全国六大龙眼生产基地之一和苦丁茶的原产地。

  
大新县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拥有国内首个跨境旅游合作区的中越德天·板约国际旅游合作区、有亚洲第一大跨国大瀑布――德天跨国大瀑布以及最美的乡村风光明仕田园、最原生态的大新县黑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有千年历史的安平土州等40多处高品位的旅游景区景点,是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先后荣获“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全国十佳生态休闲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原始生态景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中国侬垌文化之乡”、“中国土司文化之乡”“广西优秀旅游县”等多项荣誉称号。近年来,大新县大力实施“强工兴旅固边”战略,做大做强“矿产、蔗糖、电力、旅游、边贸”等特色优势产业,走出了一条“绿色经济生态家园”的科学发展之路。2019年上半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7.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6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3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24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285元。2019年1—9月份,大新县累计接待游客601.34万人次,同比增7.57%;实现旅游总消费48.99亿元,同比增长11.27%。

  
为进一步优化大新县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大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大新县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具有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学历的研究生,国内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毕业学历的本科生、专科生,县内在编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殊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引进职(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

  
(六)身体健康。

  
二、引进职(岗)位

  
重点引进城建、旅游、审计、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专业技术型人才共120名。详见附件1《大新县2019年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引进程序及办法

  
采取向社会公告拟招聘的职位、职数和相关资格条件,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在网上、招聘现场、邮寄材料等方式接受报名,网上报名不限定具体截止时间,面谈面试工作开展前均可报名。网上报名请将附件2《广西崇左市大新县2019年引进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含电子相片)和本人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研究成果、工作证、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姓名+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命名,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dxrc3631735@163.com邮箱。邮寄材料请寄至:广西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大新县委组织部人才股,邮政编码:532300。

  
2.面谈面试。博士和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与县招聘工作组进行面谈,直接确定拟聘对象;其他学历层次的应试人员参加集中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面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考核。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聘人才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5.聘用。大新县引进优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予聘用。硕士以上学历的,通过相关的考试、考核,报请崇左市委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招聘入编手续(凡入编者不享受人才专项补贴),如本人意愿不入编者,实行编外聘用,享受相应人才专项补贴;编外聘用人员,其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户口、党团关系及计划生育等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四、管理及待遇

  
(一)实行优秀紧缺人才年度考核制度

  
1.入编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

  
2.通过编外聘用制度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其在聘用期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特别是能力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或不评定等次的实行解聘,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3.通过编外聘用制度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享受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在编同类人员进行岗位设置,按相应的比例设定岗位。因编外聘用合同产生争议的,主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

  
(二)享受的待遇

  
1.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紧缺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参照现行同类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2.引进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的紧缺人才,除参照现行同类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引进人才专项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①是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紧缺人才。每人每月补贴6500元。

  
②是曾在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社会机构、科研机构、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良好社会声誉的高层次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才;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紧缺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500元。

  
③是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人才。每人每月补贴3500元。

  
④是取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且所学专业为我县紧缺专业。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

  
⑤是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且所学专业为我县急需紧缺专业。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⑥是全日制大学生,且所学专业为我县特别急需紧缺专业。或未列入上述人才类别,但在某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应用型的,能够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专门人才。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3.引进到县直各医院及企业的人才,其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不低于我县引进人才政策规定待遇的前提下,实现更加优厚的待遇。

  
4.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其配偶按有关政策安排工作,子女安排到当地学校就读。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大新县纪委信访室:0771—3631001;大新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771—3627428。

  
六、其他注意的事项

  
(一)附件1《广西崇左市大新县2019年引进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广西崇左市大新县2019年引进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大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xin.gov.cn/),请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大新县引进优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631735、0771-3628723

  
联 系 人:农 甜 18978113898

  
何绍东 18978110711

  
附件:1.大新县2019年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

  
2.大新县2019年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3.广西崇左市大新县2019年引进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大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年广西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73人公告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52个职位计划招聘7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通过。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专业面试或公共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1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桂林市象山区临桂路23号)。

  
联系电话:0773—282162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事先填写《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照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6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773—2821622。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2月27日

  

  

2019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市(以下简称“市”)和9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408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和报考海监(渔政)船员、乡镇职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下同)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下同)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19年3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退役士兵。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的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3.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面向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位的,须为在编在岗县乡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且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4.退役军人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复员干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19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3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3月14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gxzf.gov.cn)、广西公务员局网(www.gxgwyj.gov.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3月15日8:30至3月20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3月15日8:30至3月2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9年3月15日8:30至3月20日17:3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免交笔试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交费,再于2019年4月1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考试地点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3月15日8:30—3月24日17:30。


  (四)职位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5.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


  6.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3月27日8:3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19年3月27日8:30至18: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15日8:30—6月23日8:30。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申论科目采取分级分类考试,《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以上的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乡镇级的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A/B卷)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测验


  下午  14:00—16:30 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及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5月中旬。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选分两批产生,一并参加面试。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1.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为3人以上的,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发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9年5月22日前。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9年5月20日8:30—6月23日8:30。


  2.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公务员局将公布因无人报考或者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空缺的职位计划,组织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以下简称“二次报名”)。


  原报考A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A类职位;原报考B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B类职位。原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二次报名”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报名系统自动排序)进行资格审查,当计划录用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比例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为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其余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中发布。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名单公布等规则与第一批相同。


  发布第二批职位招考公告时间:2019年5月28日8:3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8:30—5月29日18:0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5月30日8:30—18:00。


  发布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9年6月3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9年6月1日8:30—6月23日8:30。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周。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原则上,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组织专业面试的职位,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专业面试。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2—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2019年7月中旬前。


  六、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考察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合并职位中属通过“二次报名”进入岗位选择的考生,须在第一次报名入围的考生选择完岗位后,再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七、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2019年7月底前。


  八、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时间:2019年6月9日前。


  体能测评时间:2019年6月16日前。


  九、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供招录机关录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或者报考合并职位并在选择岗位后放弃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录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交由国家鉴定机构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9年3月14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扶贫科技局招聘启事

  

南宁市邕宁区扶贫科技局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力度,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工作队伍,提升我城区扶贫开发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工作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文员3人,实行一年一聘制。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意识、熟悉电脑操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有办公室管理或材料撰写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年龄、专业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专业不限;中员优先。

  
因违纪被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违法违纪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党组织审查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三、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三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基础工资(21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社保单位部分由财政统一拨付);学历工资(大专200元/月,本科300元/月);2.绩效工资(每月400元);3.加班费、下乡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

  
四、报名方式

  
1.请有意向人员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及本人最近两年的工作总结到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11月13日前到邕宁区扶贫科技局办公室(101室)报名,联系电话:4302572。单位地址: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11号大院内。

  
2.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单位邮箱:ynqfpkjj@163.com。

  


南宁市邕宁区扶贫开发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6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