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2人公告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 1938 年我国着名幼儿教育专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幼稚师范学校。2009 年 3 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为广西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我校。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一系、学前教育二系(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艺术系、初等教育系、特殊教育系、运动与健康系、思想理论课教学部等 7 个教学系部,附属幼儿园 1 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等 30 个专业(方向),初步构建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特殊教育专业为特色、艺术类专业为亮点,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毕业生遍及广西区内外并扩展到泰国、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学校创办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培训了 10 万多名幼教人才。升格以来,共培训幼教师资、特教师资 4 万多人次。为满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总数共22个,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勤政廉洁,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勤于钻研,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

  
3. 仪表端庄,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岁。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5. 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享受待遇。

  
拟聘用人员聘为我校编外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内容享受相应的工资与福利待遇。

  
四、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投递简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2.电子邮件包含的材料。应聘者需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求职材料。求职材料包含:《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全部应聘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条件或《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或提交材料不全的,我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4.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人事处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符合考试人员名单。

  
(二)报名时间及邮箱

  
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下午18:00

  
2.邮件报名邮箱:gxyzrsc@163.com

  
五、考试

  
考试方式:行政教辅01、02、03、04、05岗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30人,增加笔试环节);专任教师06岗的考试方式为说课。应聘者凭身份证参加考试。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属紧缺岗位的,须学校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否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考试的具体安排于考试前3天在我校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4日

  
考试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

  
六、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则按岗位排名依次递补)。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审批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845910(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

  
备注:招聘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官网公布的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gxyesf.com/。

  
附件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1月6日

2019年广西桂林阳朔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3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2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6日至2001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5日-12月13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12月17日(共2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阳朔县阳朔镇大村门开发区将军路7号,阳朔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二楼203室),联系电话:0773—8810060。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阳朔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阳朔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专科进修及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但总分未达7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专科进修分及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阳朔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

  
1.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

  
2.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

  
3.业务能力考察:

  
(1)阳朔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医师岗位业务能力要求:能独立完成本专业三级以上手术,有到三甲医院进修微创(腔镜)手术结业证(合格证),并能独立主持危重孕产妇抢救。考察方式:到原单位查看由本人主刀的微创手术病历及本人组织抢救危重患者的病历。

  
(2)阳朔县人民医院五官科医师岗位业务能力要求:能独立完成本专业三级以上手术,有到三甲医院进修微创(腔镜)手术结业证(合格证)。考察方式:到原单位查看由本人主刀的微创手术病历。

  
(3)阳朔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师岗位业务能力要求:能独立完成本专业三级以上手术,有到三甲医院进修微创(腔镜)手术结业证(合格证),并能独立主持危重孕产妇抢救。考察方式:到原单位查看由本人主刀的微创手术病历及本人组织抢救危重患者的病历。

  
(四)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阳朔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朔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阳朔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阳朔县卫生健康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和阳朔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送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阳朔县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桂林人才网站、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朔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股0773-8822095、阳朔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8810060。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http://www.glrcw.com

  
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gshuo.gov.cn/

  
附件:1.《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3.《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分细则》

  
4.《阳朔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阳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朔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5日

  

2019年广西来宾金秀县引进人才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2019年引进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人才,为金秀瑶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金秀瑶族自治县2019年引进人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二)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地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基层艰苦的环境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相关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引进人员的性质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有意愿者可以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报名表(附件2),于2020年1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箱(附件1所示邮箱)、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相关部门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的人选名单。

  
(三)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开展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确定体检名单。

  
(四)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根据考察对象考核和体检情况,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金秀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及相关信息,可以向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才股)咨询。

  
联系电话:0772—6218375

  
附件:

  
2019年广西金秀县引进人才需求岗位表.xls

  
2019年广西金秀县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3日

  

2019年广西柳州市第四批事业单位招聘69人公告

  

2019年度柳州市第四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公告(第四批)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中高级人才开展公开招聘(第四批),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19年11月2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11月25日前(含25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1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查阅《2019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四批)》(附件1),按岗位表列出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19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和职业资格复印件、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原报名时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请咨询招聘单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开考比例。直接面试招聘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按1:1进行考核。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组织面试,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5个工作日。

  
(三)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机关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直接考核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筛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递补。直接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直接考核的岗位,递补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于在2019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19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0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1.柳州市2019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四批)

  
2.2019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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