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招聘公告
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我中心决定开展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相关信息发布
本次中心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公告信息将于2020年9月15日——9月23日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招聘后续信息(如面试人选、拟聘人选)发布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公告将于2020年9月15日——9月23日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挂网公布7个工作日。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有报名意愿者,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附件《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提供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00。
(三)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八楼824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5609373。
四、资格审核
(一)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现场报名的同时对照岗位信息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对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应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9月21日(如18-35周岁,为1984年9月22日至2002年9月21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专业目录。
五、面试
(一)面试的原则。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确定为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和评分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面试开展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及相关要求: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生面试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后,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二)组成考察小组负责进行考核。考察组除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考察外,还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三)确定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人员由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八、拟招聘人选公示
按照招聘有关规定,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和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办公区域内公示,同时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招聘工作及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进行。
(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每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来组织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整个招聘工作除接受监督小组、社会、考生的监督。
(四)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如与考生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其它利益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考生和招聘工作人员中,如有下列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招聘面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考生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监督举报电话: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0771-5609237
咨询电话:
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0771-5609373
附件:1.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宁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
2020年9月15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机关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24楼2405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机关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0ntzgg/rd_37980/t4236756.html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南宁市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会办公室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会办公室。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刘美珍,联系电话:0771-5826029
杜**,联系电话:0771-5826036
邮 箱:qxqrdb@126.com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