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百色田阳县机关单位选调20人公告

  

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区行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职数:乡镇机关综合职位,20名。

  

  具体职位信息详见《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区(除田阳县)行政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经全区统一考试录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且工作满2年以上)。

  

  (二)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8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8日后出生);

  

  6.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2.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或担任领导职务未满试用期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的试用期、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19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布的《职位表》查询选调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11月21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并选择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2.通讯地址:广西田阳县田州镇解放中路42-5号田阳县委组织部公务一股;联系人:梁东胜;联系电话:0776-3210993;电子邮箱:tygwyg3210993@163.com;邮编:533600。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田阳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②身份证、学历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近期7寸全身生活照1张;

  

  ④如本人有获奖材料、发表在书刊报纸的文章、稿件请一并提供。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阶段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退还。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打印,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于11月21日前邮寄至田阳县委组织部公务一股,或扫描发送至tygwyg3210993@163.com。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选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调。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1月21日尚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组织考察

  

  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人员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等按一定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素质、业务能力、职位适应度,重点考察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同时对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当场核验。未接到考察通知的视为未列入考察人选名单,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人员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和考察情况,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核情况以及工作的需要,考核组对选调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意见,提出拟选调人选方案,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干部人事调配小组会议审定,然后按规定办理商调手续。为确保选调质量,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选调工作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禁循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凡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纪律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田阳县。

  

  附件:

  

  1.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田阳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田阳县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8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卫生健康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协管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卫生健康协管员:行政辅助岗位3个(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卫生计生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医学及相关专业者优先),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岁(含40岁)以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处理未满7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5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8楼0804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及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网下载,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http://www.qingxiu.gov.cn/wjj/。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人社局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局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陆荣娟,联系电话:0771-5826589。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8个职位,计划招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日至2001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9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3553019。

  
报名地点: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4室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职业资格证明等)、《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函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公共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2019年桂林市雁山区第一批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请查阅《2019年度桂林市雁山区第一批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咨询电话:0773-3553019

  
相关网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s://www.glrsj.gov.cn

  
附件:1.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1月21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300人公告

  

北海市2019年冬季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珠城聚才工程”,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广西本土人才到北海干事创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开展专场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1.全国“双一流”大学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限专业。(“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1-1、1-2)

  
2.列入北海市紧缺专业高校及北海市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高校及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1、2-2)

  
3.2019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高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4.符合上述条件的往届毕业生,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可参加招录考试。

  
二、招录计划

  
市、县(区)共300个左右事业编制岗位。(详见附件4)

  
三、招录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报考年龄: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的;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日程安排

  
1.区外招录

  
第一组:

  
清华大学:11月12日下午2:00职业发展中心昆山国际会议厅

  
北京大学:11月12日晚上7:00新太阳学生中心212

  
中国人民大学:11月13日上午8:30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报告厅

  
中国农业大学:11月13日下午14:30东校区公主楼三层B座就业培训室

  
南开大学:11月15日上午9:00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6

  
天津大学:11月15日上午9:00北洋园校区大通学生中心C112

  
第二组:

  
哈尔滨工业大学:11月11日上午10:00一校区活动中心331

  
吉林大学:11月13上午10:00前卫南校逸夫楼123

  
东北大学:11月15日上午10:00南湖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0

  
大连理工大学:11月18日上午10:00科技园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

  
第三组:

  
合肥工业大学:11月12日上午9:00 屯溪路校区斛兵报告厅

  
中国海洋大学:11月14日上午9:00崂山校区行知楼203宣讲室

  
山东大学:11月15日下午14:30中心校区就业指导中心第一报告厅

  
郑州大学:11月18日上午9:00中心体育馆就业中心107宣讲厅

  
第四组:

  
武汉大学:11月11日上午9:30信息学部就业中心第一报告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1月11日上午9:30文潭楼308室

  
华中科技大学:11月12日下午14:30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3室

  
湖南大学:11月14日上午9:30复临舍106

  
中南大学:11月14日上午9:30校本部科教南楼407

  
第五组:

  
兰州大学:11月13日上午9:00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1月15日上午9:00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报告厅

  
西北大学:11月18日上午9:30长安校区宣讲厅2

  
四川大学:11月20日上午 9:30望江校区东3教学楼247室

  
重庆大学:11月22日上午9:00A区就业中心108室

  
西南大学:11月22日上午9:00北碚校区就业中心招聘大厅报告厅2

  
第六组:

  
华南理工大学: 11月14日上午9:00五山校区博学楼112

  
中山大学:11月15日上午9:00 南校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活动厅

  
厦门大学:11月18日下午16:30思明校区南强二206

  
2.市内招录

  
在市内设立考点,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招录。

  
时间:2019年12月中下旬

  
地点:北海市人才大厦(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509号)

  
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7793186256,邮箱:bhrcyj@163.com

  
五、招录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11月初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北海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BEIHAI/)、珠城先锋网(http://bhzg.beihai.gov.cn/)及全国相关招录信息网、各大院校及高校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录信息,并通过提前联系各高校就业处及院系教师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

  
(二)宣讲

  
召开面向应聘者的现场宣讲会,介绍北海的情况、北海的人才政策、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及招录的条件要求等。

  
(三)报名

  
区外招录: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毕业生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经审核符合用人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2019年冬季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5)、收集应聘考生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市内招录:应聘者在相关网站下载《北海市2019年冬季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5),提前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资料发送至邮箱bhrcyj@163.com或直送至北海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

  
1.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需参加笔试,研究生免笔试。笔试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命题并划定分数线。

  
2.面试。面试采取由考官与考生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道德素养等。

  
3.拟录用名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考生通过面试后,招录小组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全日制本科生笔试合格后组织面试,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确定录用后,由招录组与报考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正式入职前组织到北海市进行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录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经核实个人档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享受待遇

  
正式录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毕业生通过人才“绿色通道”入用人单位全额事业编制。

  
(二)博士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均分5年发放。本科生正式入职后,3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共计3.6万元。

  
(三)试用期满后,博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七级职员。硕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八级职员。其中表现优秀者,可以通过“先挂后任”的方式,调入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本科生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九级职员,晋升至管理八级职员后可享受“先挂后任”政策。

  
(四)为每位引进人才提供一套人才周转房,免租金过渡安置3年。

  
(五)各用人单位推行导师制。为每名引进人才安排2-3名导师,导师为单位分管领导、往届表现优秀的青年人才以及业务骨干,指导帮助引进人才学习进步。

  
七、纪律要求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把严格监督贯穿于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适当渠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实行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问题查核专办、联办制度,严厉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严格问责。

  
附件: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docx

  
一流建设学科名单.docx

  
北海市紧缺专业高校名单.xls

  
2019年秋冬季面向重点高校招录人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xls

  
2019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高校名单.xlsx

  
2019年冬季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招录人才岗位需求.xls

  
报名登记表.doc

  


北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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