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日至2001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9日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址:桂林市妇联组织部(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大厦南楼19楼1916)

  
联系电话:廖凌丽0773—288650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妇联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妇联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妇联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桂林市妇联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妇联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妇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妇联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妇联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妇联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局桂林市妇联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妇联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妇联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妇联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妇联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妇联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妇联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妇联人事科:0773—2861845。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1月21日

  

2019年广西北海合浦县事业单位招聘264人公告

  2019年广西北海合浦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64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6日,笔试时间:2020年2月22日,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笔试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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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019年12月29日-2020年1月6

  

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县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6日至2001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面试】岗位)》(以下简称附件1)和《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以下简称附件2)。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在2019年12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合浦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在2019年12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仅面向合浦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工作组织员、党群专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3.报考县城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①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②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③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④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免笔试直接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面试】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2.【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12月26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阅附件1、附件2。

  
报考人员对附件1、附件2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联系合浦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6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8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部门将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6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1.报考【笔试+面试】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9日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2.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岗位改报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部门通知后,可于2020年1月16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1月16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报名费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无需打印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合浦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17日8:30—2020年2月22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公共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分为综合类和医疗卫生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疗卫生类)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应知应会医学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理解和应用能力。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依据报考附件1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附件1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3月23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人选不受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限制。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30以上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相应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进行附加测试,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

  
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招聘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户主及报考人的页面);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和附件1或附件2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县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岗位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1.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由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由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另行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递补人选面试成绩并列,另行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部门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聘用。受聘人员入职后,按照附件1或附件2中的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单位岗位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县招聘主管部门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组成考试领导机构。监督电话:0779-7218806。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阅。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合浦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779-7270366、7270166

  附件:1.附件1: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面试).xls

  
2.附件2: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直接面试).xls

  
3.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合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2019年广西贺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4人公告

  

贺州学院2019年12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编办综合处关于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使用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编办综〔201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19年12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管理岗

  

辅导员

  

14人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或提供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七)专业不限。

  
(八)原则上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担任过专职辅导员或连续担任过6个月(含)以上兼职辅导员)。

  
(九)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2.应聘者将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gc5228650@126.com),具体提供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如下:

  
(1)《贺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荣誉证书、论文(着)、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4)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3.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月2日17:00。

  
4.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现场确认的人选,由学校学工处通知参加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我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发布调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二)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的现场确认和考试共设两个考点,一个在贵阳(贵州师范大学)一个在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应聘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考点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1.现场确认的时间:

  
贵阳师范大学点:2019年1月3日15:00——18:00

  
广西师范大学点:2019年1月4日15:00——18:00

  
2.现场确认需提交报名具体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或证明原件现场审核。

  
依据招聘岗位的岗位要求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的应聘人员领取《贺州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通知单》,上面有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考试(面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100分制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等等。最终成绩会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上进行公示。

  
考试时间:

  
贵阳师范大学考点:2019年1月4日9:00开始

  
广西师范大学考点:2019年1月5日9:00开始

  
(四)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公示信息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发布。拟聘用人员中如有放弃聘用资格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监督电话:0774-5225272

  
咨询电话:0774-5228611邓老师

  
报名咨询:0774-5228650廖老师

  
附件:1.《贺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2.《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辅导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贺州学院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23日

  

2019年广西玉林容县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2019年广西玉林容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6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2日,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笔试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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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11月11日-11月12

  

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我县农业农村、住建、财政部门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我县决定于2019年秋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范围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者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使用电脑填写打印。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容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广西玉林市容县容州镇厢南社区良和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原件和复印件。(3)可提供是中员、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若出现同分时作为优先确定人选的依据。(4)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如果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核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1)-(3)项证件材料验证后退回原件只收复印件。

  
3.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容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县级事业单位应达到1:2的方可开考,乡镇事业单位可1: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发布笔试公告及打印考生须知

  
1.所报岗位达到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无误后,全部进入笔试。

  
2.发布笔试公告:2019年11月15日前。

  
3.进入笔试人员自行在网上打印《考生须知》,按《考生须知》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须知》,二者缺一不可。

  
六、考试

  
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分值150分。

  
2.笔试考试时间

  
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

  
8:30—10:30 《职业综合能力测验》。

  
4.考试组织

  
笔试考务工作由容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集中设在容县城区。有关事项详见《考生须知》。

  
5.笔试成绩于2019年11月下旬在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6.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容县人社局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2019年11月下旬。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范围人选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下旬。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安排在12月上旬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县人社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2比例开考笔试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5.面试监督

  
面试工作设置专门监察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依次以中员、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确定为人选;若都不是党员,且无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则增加考试,考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情况确定,由招聘单位所在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择优聘用。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九、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由县人社局发聘用文件通知,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由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12个月。

  
十一、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招聘考试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从事招聘考试工作的人员,按规定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775-5117909(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2.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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