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市残疾人联合会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北流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2022年公开招聘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公告

  北流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北流市残联)为推进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努力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的目标,决定公开招聘北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1.康复教师5名,主要从事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教学工作。

  2.生活教师3名,主要从事配合做好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教学工作。

  3.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热爱残疾人事业。

  (二)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残联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残联2021-2022年公开招聘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 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残联一楼办公室,地址:北流市一环南路七里36号(旧党校大院内),联系电话:0775-6221186。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张;

  ⑤报考康复教师岗位者还需提交教师或医师资格证书;

  ⑥参加过省级以上听觉言语和智障康复业务培训者,还需提交培训证书。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计算机操作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进行电脑操作测试,测试方式是使用电脑现场操作。主要测试电脑操作熟练程度,文字组织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康复教师岗位以参加过省级以上听觉言语和智障康复业务培训、学前教育或医学康复工作经历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生活老师岗位以幼教工作经历时间长短、取得保育员证、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次序确定面试人选;办公室人员岗位按工作经历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如有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经市残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全部进入面试。

广西北流市残疾人联合会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计划为2022年1月中旬。面试公告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残联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工作经历长短、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北流市残联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残联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残联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残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北流市残联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实发1800元,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含个人部分)。

  六、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1.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残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1186(北流市残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北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北流市残联2021-2022年公开招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残联2021-2022年公开招聘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1年—2022年公开招聘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充实环卫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和北流市的相关用工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1年—2022年公开招聘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北流市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现在城区范围内从事环卫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政府门户下载《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1年—2022年公开招聘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楼303室(北流市城中路0230号),联系电话:0775-6333700。

  4.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1年—2022年公开招聘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相片4张;

  (6)报考司机岗位者还需提交准驾车型代号为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广西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已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报考者,还需提供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验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需由2名工作人员在应聘者提交的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办法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工作经历时间长短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和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和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本岗位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考核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北流市委编委办、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面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在本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6235680(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

  0775-6333700(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1: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1年—2022年公开招聘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1年—2022年公开招聘北流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非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北流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乡村振兴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事务、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会计算机操作、大专以上文凭;

  6.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7.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公益岗位用工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北流市乡村振兴局综合股(北流市城南一路7里36号市委旧党校)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个人简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

  1.按照公益岗位相关政策签订用工合同

  2.购买社会保险

  3.工资不低于北流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流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23786,联系人:余思颖。

  

北流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19日

  

  

  

广西北流市扶新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招聘公告

  

  北流市扶新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扶新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主要协助单位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之一:

  1、残疾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7、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情形的人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北流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的部分。此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补贴。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日起至11月2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北流市扶新镇人民政府党建办(扶新镇新街1号);

  3.报名要求: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4.咨询电话:0775-6552696。

  

北流市扶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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