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区市共建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教育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待遇
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薪酬政策执行。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与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符合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人员,经认定后享受我校高层次人才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请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网上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其他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均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我校人才招聘系统路径: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机构设置”—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学院人事处)—人事处首页“人才招聘”,地址:http://hires.sub.ncvt.net/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2.有意应聘人员,请通过电脑注册并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涉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以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材料。通过“招聘岗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发起岗位申请;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以便招聘后期各环节及时联系,并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3.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入职后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如无诚意者,请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3日9:00-11月11日17:00。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简历等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个人可在人才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考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相关证书须于11月3日前取得,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1月3日(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应聘条件人数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博士研究生、各类业绩突出的副高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业绩突出或应聘我校列入《2020-2021年度南宁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岗位的人员等,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试讲)和实操,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具体考试方式。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结合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数1:1、1:1.5或1:2比例确定。设定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能列为考察人选;所报考岗位的所有考生成绩均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因考生缺考导致考试当天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及未设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考生成绩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过程中需要复检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确定拟聘人员。按照我校决策程序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拟聘人员在我校官网及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手续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71—3869527。
四、注意事项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1月3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1月3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11月3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0年11月3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530008
联系人:人事处 徐老师、张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cvt.net/
咨询电话:0771-2029342、0771-2029341
监督电话:0771-3869527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事业编制).doc
附件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非实名).doc
2021年广西靖西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关于进一步引进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减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手续权限的通知》(百人社发〔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通过百色学院校园双选招聘会,公开招聘靖西市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个岗位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靖西市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个岗位19人。详见附件《靖西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历及专业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21年4月10日为截止日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5年4月10日至2003年4月10日;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80年4月10日至2003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历届毕业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相应的学历证书必须在2021年4月10日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及资格证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报考时须同时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专业不作要求)。
5.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设置专业为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已聘用为使用控制数人员、在岗特岗教师。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服务年限
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服务年限要求为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到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场: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周六)(9:00-14:00)
报名地点:百色学院。
第二场:场次的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情况待定,考生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6-6226993。
3.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持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簿等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档案袋一个;
(2)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予报名,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责任。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2。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综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情况,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参与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考生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试题。面试题本委托市级以上人事考试部门命题。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
6.面试考官的组成。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考官中外县考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所有参与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7.面试工作由纪委全程监督。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工作。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靖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签订合同
聘用为基本编制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五、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即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靖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即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靖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0776-6225218
监督电话:靖西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76-6150133。
附件:靖西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