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7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1 )。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4.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二、招聘程序
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8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7日—2021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503室。
报名地址:荔浦市荔城镇市政路8号
联系电话:0773-721905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荔浦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上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7219059。
附件:
1:荔浦市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广西靖西市商务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靖西市商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靖西市商务局招录的协管员为非正式在编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
(二)岗位招聘计划
协管员9人。
二、招聘条件
1.原则上面向靖西市户籍人员;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专业要求:化学化工类、食品科学类、生物类、农业科学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学、医学护理学、其他医学类专业及行政管理类、文秘等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8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靖西市商务局(幸福广场对面口岸办证大楼7楼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士)、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2.复退军人需提供相关复退证件材料。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待定,届时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五)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人数超过或等于9人的,跟进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不足9人的按实际体检合格人数)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四、待遇
(一)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招聘的协管员工资待遇根据《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即2000元/月/人(含五险个人自缴部分),年度考核合格者还可享受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全部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三)由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企业职工标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
靖西市商务局 0776-6212143、6225577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为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全额拨款相当于正处级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粮食和物资储备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承担行业粮食和物资风险监测和评估、标准研究、技术培训及科技推广应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资质认定范围内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仲裁检验鉴定及相关研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
二、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成绩公布、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发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微生物学、化学、分析化学专业,3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邮箱ljz0771@163.com。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姓名格式命名(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张三),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2021年3月9日18:00。请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并请在投送材料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确认电话0771-4820161,逾期不再受理。多次发送邮件的,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投送的为准。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报名登记表、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并将WORD文档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姓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大小勿超过10M,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的邮箱,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2021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表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书扫描件;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
(5)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6)工作经历证明;
(7)科研及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8)近期彩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中心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核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结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网站(www.gxljz.com)中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2.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3.应聘者考试当天请携带打印并在真实性承诺栏内承诺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生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官网通知公告栏中公布。
5.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我中心根据考试、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本单位网站(www.gxljz.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受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确定拟聘人选。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821210,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凌海,0771-48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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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