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关于编制外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共招录5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中文类专业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主要负责协助法官交办的审判辅助工作,综合工作、文稿撰写及其他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起至2月23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现场报名:应聘者持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604办公室报名(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8号),联系电话:0775-4557030。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能力测试、体检等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院组织进行面试和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面试、试工结果,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本院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由本院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安排、学历和能力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岗位待遇不少于2040元/月(含个人交纳的社保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发放。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57030。

  附件: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17日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广西贵港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贵港市应急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应急管理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贵港市应急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调岗位及名额

  
岗位1:专业不限;

  
岗位2:九级管理岗位人员2名,汉语言文学、法学、化工、矿业类、水利类、林业工程、安全工程、应急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财务管理、地质类、消防工程、火灾勘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

  
岗位3:专业技术十以上岗位人员3名,法学、化工、矿业类、水利类、林业工程、安全工程、应急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财务管理、地质类、消防工程、火灾勘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

  
二、招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坚定,有较强的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严守秘密。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辩证思维、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三)具有下列一项任职资历

  
公务员、参公人员:须为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其中: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须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人员:须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学校)在职在编且试用期满或服务期满人员;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日以后出生)。招调岗位1要求在八级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在九级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十以上(含十)岗位工作3年以上,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3日以后出生),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非贵港市(含所辖县市区)区域工作关系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一是现场报名。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携带学历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前来报名。二是通过邮寄材料报名。报名者须在2020年1月20日前,提供相关材料到贵港市应急管理局宣教科审核(材料邮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丽江街125号二楼208办公室,邮编:537100)。邮寄材料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三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ggsafety@163.com)。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 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不办理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根据招调条件和报名材料,于2020年1月22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我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能力。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我局将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跟班学习人选。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跟班学习

  
到贵港市应急服务中心跟班学习一个月。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跟班学习情况,经贵港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经贵港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组织确定的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应当在考察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由贵港市应急管理局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应急管理局宣教科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丽江街125号。

  
咨询电话:0775-456760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贵港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贵港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贵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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