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13人简章

  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简章

  

  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受主管部门委托,统一行使市辖区范围内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人员(13名)

  (一)会计辅助人员(1人),工作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75号;

  (二)兴宁大队(2人),工作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

  (三)江南大队(2人),工作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下津路8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青秀大队(2人),工作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

  (五)西乡塘大队(2人),工作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87号;

  (六)邕宁大队(1人),工作地址: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32号办公楼;

  (七)良庆大队(2人),工作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139号;

  (八)武鸣大队(1人),工作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明秀路303号。

2022年广西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13人简章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文化旅游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符合以下条件可优先考虑。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旅游管理类、法律类、体育类、会计类、计算机类专业毕业;

  2. 退伍军人、有辅助执法岗位工作经验;

  3. 持有驾驶证C证及以上人员。

  (四)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4年3月 1日至1982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 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开展,应聘人员填写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技术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将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扫描件,与报名表制成压缩文档投递到我单位邮箱whzfrsk@163.com,文件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青秀大队执法人员)。

  2. 注意事项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人员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应聘者。

  (三)面试

  1.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严格落实南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求。

  3. 如因本地区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我单位无法如期举行面试的,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四)体检

  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由招聘单位调整人选,按相关招聘程序节点逐项办理。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按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研究调整拟聘人选,按相关招聘程序节点逐项办理。

  (六)备案及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向南宁市相关部门报备,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有关外聘人员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

  应聘者原来有工作的,需要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应聘者负责。报名咨询电话:0771-5333473。

  附件: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技术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第一批行政管理_教学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第一批行政管理、教学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行政管理、教学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第一批行政管理、教学辅助人员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

  二、应聘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JF01 、JF02和XZ01岗位招满即止,其余岗位截止至2022年1月4日。

  登陆我校招聘网(https://rczp.gxnu.edu.cn/zpNew)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将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职称证、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招聘网站。

  应聘者不能按时提供岗位要求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辨认,其应聘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各基层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JF01、JF02和XZ01岗位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其余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JF02-11岗位报名人员的审查结果由基层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JF12-15、XZ02-04岗位报名人员的审查结果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三)考试

  1.JF02-11岗位

  考试可包含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形式,具体考试形式由基层用人单位依据岗位要求而制定,并提前告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

  2.JF12-15、XZ02-04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素质、综合能力、心理素质、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等。

  (五)确定拟聘人员

  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体检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通知拟聘人员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或有自动放弃人员,可从参加考核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JF14-15岗位为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采用项目制聘用,聘期四年,试用期六个月,受聘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者可纳入事业编制,并享受学校的人才引进待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上述招聘程序中相关环节的,按弃权处理。

  (四)招聘计划根据校内岗位变化会进行相应调整并确定报名截止时间。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90076,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

  

人事处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第一批行政管理、教学辅助人员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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