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分别为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再次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岗位及条件

  
南宁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南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等2家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计划选调3名工作人员。用人单位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五、选调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20日。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南宁纪检监察网下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的复印件(没有工作证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

  
3.报名人员是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填写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等。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4.3张小二寸个人半身蓝底免冠彩照;

  
5.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直接将上述材料送到南宁市新竹路43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508室。

  
2.邮递报名: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南宁市新竹路43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508室。(邮寄报名以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报名日期。)

  
3.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nnjwgbs@163.com。我委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确认。报名人员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致电咨询。

  
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报名资料等情况,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工作由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面试入围人选由我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按照1:5的比例研究确定;如应选人员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后按照1:2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专业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专业测试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四)体检

  
按照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选。

  
(六)公示

  
对调入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调入岗位在南宁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调入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在南宁市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四)联系咨询电话:0771—571391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五)本公告由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doc

  
2020年南宁市纪委监委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23日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宁市委部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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